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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0-11-3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穗人发〔2005〕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广州图书馆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工作人员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用人单位广州图书馆为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公益性公共文化和社会教育机构,是一座集学习阅读、信息交流、展览讲座、文献存贮等综合功能和传统文献借阅、数字化网络服务为一体的现代化大型公共图书馆。广州新图书馆位于广州新城市中轴线上的珠江新城,2006年动工,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9.8万平方米,预计2012年建成开放。
  联系人:王睿,联系电话:83855208,邮政编码:510055
  二、招聘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户口准入条件(已婚者配偶双方均应符合户口准入条件)。广州图书馆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图书馆2010年补充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由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英语等级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广州图书馆五楼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广州图书馆五楼组织人事科(广州市中山四路42号)。
  3、报名时间:12月6日-12月8日
  4、报名要求:应聘者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用人单位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聘者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进入笔试。
  5、注意事项:
  (1)持有新、旧两个身份证的应聘人员不能用两个身份证同时应聘;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时间:2010年11月25日起至12月31日。
  11月25日起在以下网站同时公布招考公告;
  中国广州人事网(
http://www.gzpi.gov.cn);
  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信息网(
http://www.xwgd.gov.cn/xggd/jsp/comm/index.jsp
  12月6日至12月9日下午17:00时,接受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12月10日,由广州图书馆统一组织笔试;
  12月15日,由广州图书馆公布笔试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即日起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2月16日起,由广州图书馆统一组织面试,确定体检名单;
  12月17日,由广州图书馆组织应聘者进行体检;
  12月20日至12月23日,由广州图书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并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12月21日至12月29日,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12月30日起,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完成上报审批工作。
  五、考试
  1、考试形式:专业考试和面试。
  2、专业考试:12月10日由广州图书馆统一组织笔试。
  3、专业考试采取专业试题考试形式,包括理论与实际操作两个环节。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专业考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依合格成绩高低,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专业考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4、面试时间:12月16日由广州图书馆统一组织面试。
  5、面试采取提问答辩结合专业操作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依合格成绩高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或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考核名单,进入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医院建议复查、复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前往复查、复检,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七、考核
  1、考核时间:应聘者自收到体检合格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考核材料:应聘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供政审材料、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进行考核。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提供材料不齐全或考核不合格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不予录用。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批准,即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九、聘用及相关待遇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聘用合同。
  2、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28338096,投诉电话:28338171)
  附件一:广州图书馆2010年补充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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