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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惠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0-12-0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我区部分事业单位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职数、条件(见附件)
  二、工资福利待遇:与招聘单位同等条件的工作人员福利待遇相同。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工作年限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于12月17日-12月21日到惠城区行政中心554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2386554。每位考生交报考费80元。
  四、录聘办法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有关业务知识。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单位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
  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2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
  考核、体检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
  考生经体检和考核政审合格后予以聘用。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
  考试、考核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用)》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要求。招考专业界定参照2010年广东省公务员招考公告
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同时应明确是否同意服从调配。
  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2、新录用的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按照人事政策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0年惠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惠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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