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防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2010年广州市民防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广州市坑道管理所,为正处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监督检查并参与查处侵占、堵塞、毁坏人防工程的行为。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2∶30至4∶30时。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龙飞大厦一楼。
(四)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小一寸)、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已婚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上述材料必须是原件,经审查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申论,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但可参考《2011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备考。
2、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时。
3、笔试地点:广州(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防网” (http://www.gzccad.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二)面试。
1、面试总体上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面试人数根据招聘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时间:2011年1月4日上午9∶00时开始。
4、面试地点:详见“广州市民防网”的通知公告栏。
(三)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防网”的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时间:2011年1月5日。
五、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必须为合格成绩)依次替补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 “广州市民防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人员被录用后,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陈岚 电话:83202152 13825125700
传真:83202171
附件: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用人单位及招聘岗位
用人单位:广州市坑道管理所,为正处级财政核拨事业单位。负责人防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和安全保密,监督检查并参与查处侵占、堵塞、毁坏人防工程的行为。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具体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2010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2∶30至4∶30时。
(三)报名地点:广州市环市西路204号龙飞大厦一楼。
(四)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2张(小一寸)、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已婚人员还应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上述材料必须是原件,经审查合格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包括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申论,成绩采用百分制,占总成绩的4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但可参考《2011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备考。
2、笔试时间:2010年12月28日上午9∶00—11∶30时。
3、笔试地点:广州(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防网” (http://www.gzccad.gov.cn)的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时间:2010年12月31日。
(二)面试。
1、面试总体上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面试人数根据招聘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
3、面试时间:2011年1月4日上午9∶00时开始。
4、面试地点:详见“广州市民防网”的通知公告栏。
(三)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民防网”的通知公告栏上发布,时间:2011年1月5日。
五、体检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统一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必须为合格成绩)依次替补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 “广州市民防网”和“中国广州人事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拟聘人员被录用后,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岗位要求的,正式聘用。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联系人:陈岚 电话:83202152 13825125700
传真:83202171
附件: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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