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我局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相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现将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专业对口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简介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环境风险评价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职位、职数、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表: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在2010年12月22-24日到惠州市环境保护局4楼人事科办公室报名。
五、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考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参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有关单位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具备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业务。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拟聘职位和考生总成绩的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考试、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用)》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录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六、有关问题说明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要求。招考专业界定参照2010年广东省公务员招考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同时应明确是否同意服从调配。
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横江三路4号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516001
联 系 人:吴林华、卢淑珍
联系电话:2167986
电子邮箱:hbrjk@163.com
附件1: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职数、条件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专业对口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学历层次和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单位简介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规划、环境风险评价等相关工作。
三、招聘职位、职数、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者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提供报名表: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在2010年12月22-24日到惠州市环境保护局4楼人事科办公室报名。
五、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资格审查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参加考试。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参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由惠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有关单位命题、确定评分标准、组织评卷。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是否具备与招考岗位相适应的业务。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确定。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三)考察、体检
根据拟聘职位和考生总成绩的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应聘人员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考试、考察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用)》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录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干部职工同等待遇。
六、有关问题说明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要求。招考专业界定参照2010年广东省公务员招考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同时应明确是否同意服从调配。
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七、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横江三路4号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邮政编码:516001
联 系 人:吴林华、卢淑珍
联系电话:2167986
电子邮箱:hbrjk@163.com
附件1:惠州市环境保护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职数、条件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惠州市环境保护局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