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职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现就鹤山市2010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详见《鹤山市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2.招考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要求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回避关系的岗位。
4.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暑期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0年底或2011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上网下载并填写资格审查表→按网上指引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经确认的准考证)→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择优选拔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和资格审查表填报
报考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可登录“鹤山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hsrsj.gov.cn/)查询报名有关信息,并下载打印《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照规定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张贴个人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色相片1张,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表送交招聘单位审核。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准确填写报名表格,确定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资格的要求,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报名,人事部门不对专业进行解释。
3.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将有关资料送招聘单位审核,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请在报名审核前向招考单位咨询清楚。审核期间如有问题,可直接咨询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882246。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准考证发放
审核时间:12月20—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审核地点:详见附件1招聘职位表的相关报名点和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报考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内,持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审核:
1、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和已经填写的资格审查表1份(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交就业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和已经填写的资格审查表1份(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3、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于12月2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资料报送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准考证。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请于12月28日至29日到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考试办法及内容: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办法。根据规定,我市事业单位2010年下半年职员招聘考试按岗位分类设置为A类和C类。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基础知识。C类为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医学综合知识。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注: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鹤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办法》(鹤组字[2009]17号)中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必须于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1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鹤山市沙坪大林路175号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完成后入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后进行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查和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无误后,在“鹤山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hsrsj.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本公告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鹤山市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职员职位表》
2.《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一、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详见《鹤山市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职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2.招考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要求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江门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所列回避关系的岗位。
4.计算年龄、工作年限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应届毕业生”是指2011年暑期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0年底或2011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程序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考生按公告要求上网下载并填写资格审查表→按网上指引到指定地点确认报名→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发放经确认的准考证)→考生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择优选拔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考核环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考核合格者进行资格复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和资格审查表填报
报考人员自公告之日起,可登录“鹤山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hsrsj.gov.cn/)查询报名有关信息,并下载打印《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按照规定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张贴个人正面免冠小一寸红底彩色相片1张,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表送交招聘单位审核。
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必须按规定准确填写报名表格,确定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资格的要求,并对输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2.报考人员需严格按照岗位设置的专业要求报名,人事部门不对专业进行解释。
3.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将有关资料送招聘单位审核,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请在报名审核前向招考单位咨询清楚。审核期间如有问题,可直接咨询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8882246。
(二)报名资格审核和准考证发放
审核时间:12月20—21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审核地点:详见附件1招聘职位表的相关报名点和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报考人员在上述时间段内,持资格审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审核:
1、应届毕业生: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和已经填写的资格审查表1份(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2、其他人员: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交就业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本人近期红底彩色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和已经填写的资格审查表1份(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为原件和复印件)。
3、招聘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于12月22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考生资料报送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准考证。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请于12月28日至29日到各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一)考试办法及内容: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办法。根据规定,我市事业单位2010年下半年职员招聘考试按岗位分类设置为A类和C类。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基础知识。C类为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医学综合知识。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入围分数线,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的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50%。
注: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和《鹤山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办法》(鹤组字[2009]17号)中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成绩加分条件的,必须于报名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2011年1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鹤山市沙坪大林路175号鹤山市职业技术高级中学。
(二)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完成后入围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核
按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后进行组织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资格复查和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无误后,在“鹤山人事编制信息网”(http://www.hsrsj.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本公告由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鹤山市2010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职员职位表》
2.《鹤山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鹤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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