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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2010-12-1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我院决定面向全国选调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人员(科员)1名;
  (二)计算机网络维护工程师(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员;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专业与学历要求:
  1、从事审判辅助性工作人员: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律(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须有相应学位);
  2、计算机网络维护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软件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须有相应学位);
  (四)工龄在两年以上。现任法官、检察官或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具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工作人员可优先选调。
  (五)根据选调条件及有关规定,经考核及体检后确定选调人选。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者,请于2010年12月31日前,从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完整填写《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及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法官、检察官任职文件或国家司法考试资格证书(非佛山户籍须附所在单位出具的未婚证明)等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5张,一并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教育东路2号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政工科(联系人:叶蔚林、刘敏,联系电话:0757-87911375,邮编:528100)。我院将根据报名人员的资料情况确定选调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同时对上述资料与原件进行核对。
  (二)考察:以面试和实地考察的形式,对选调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和政审。
  (三)体检:选调对象要到佛山市三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四)审批:根据选调对象的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转任人员名单,并报佛山市三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批。
  (五)转任:经佛山市三水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后,按公务员转任办法办理调动手续。
  附件:《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附件: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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