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聘任制公务员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我市201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1002批次)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职位最终聘任人数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2010年10月26日)》有关规定确定。考试总成绩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1.报考职位编码为1002A001-A324、1002B001-B171、1002C001-C002考生的体检时间: 2010年12月19日(星期日)上午8:00至12:00;
2.报考职位编码为1002D001-D049、1002E001-E008考生的体检时间: 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2:00。
(二)体检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银华大厦)。
三、 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地点报到并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在体检现场领取体检表并粘贴上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照片)并填写“招考单位”、“职位编码”、“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栏目后交工作人员审核。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考生到交费处交体检费320元。交费后,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及B超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交表。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任资格。填写体检表请考生自带笔。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严重违反纪律的,当场取消体检和聘任资格。
(三)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聘任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7〕192号)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37号)执行,森林公安警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司法局监狱劳教警察参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其中,森林公安警察和司法局监狱劳教警察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裸眼视力4.6以上)。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根据《广东省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招考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等项目,不可申请复检。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将于12月23日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
附表:深圳市201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总成绩表(1002批次)
一、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各职位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职位最终聘任人数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公告(2010年10月26日)》有关规定确定。考试总成绩见附表。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一)体检时间:
1.报考职位编码为1002A001-A324、1002B001-B171、1002C001-C002考生的体检时间: 2010年12月19日(星期日)上午8:00至12:00;
2.报考职位编码为1002D001-D049、1002E001-E008考生的体检时间: 2010年12月20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2:00。
(二)体检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中心(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银华大厦)。
三、 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地点报到并领取体检表。
(二)考生在体检现场领取体检表并粘贴上本人近期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照片)并填写“招考单位”、“职位编码”、“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栏目后交工作人员审核。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考生到交费处交体检费320元。交费后,考生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及B超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交表。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任资格。填写体检表请考生自带笔。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严重违反纪律的,当场取消体检和聘任资格。
(三)体检过程中,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聘任资格,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予以处理;属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帮助考生弄虚作假的,按违反考录纪律予以处理。
(四)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五)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
(六)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人事部令第7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转发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7〕192号)和《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37号)执行,森林公安警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执行,司法局监狱劳教警察参照《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第30号)执行。其中,森林公安警察和司法局监狱劳教警察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裸眼视力4.6以上)。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根据《广东省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公务员主管部门、招考单位或考生本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等项目,不可申请复检。考生应在体检结果公布后7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体检结果将于12月23日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
附表:深圳市2010年公开招聘聘任制公务员总成绩表(1002批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二○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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