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委综合行政执法局选调公务员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市交委直属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负责全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副科级以下公务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名。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在广州市、区(县级市)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现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中选调。
(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及敬业奉献精神;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超过175cm者优先;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男性,并具有广州市户籍;
(六)具有执法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701市交委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邮政编码:510405。同时,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gj@gzyz.gov.cn。勿访。
(二)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5、其他材料(奖励和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
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三)报名时间。
截止至2011年1月15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选调程序
根据报名者简历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决定选调人选,并按公务员转任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所有资料恕不退还。报名者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10年市交委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郭存兰、黄耿基;电话:38180386、86010079)
一、选调职位
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20名。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在广州市、区(县级市)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的现任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人员中选调。
(一)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及敬业奉献精神;
(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高超过175cm者优先;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男性,并具有广州市户籍;
(六)具有执法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邮寄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701市交委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工科;邮政编码:510405。同时,请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uanggj@gzyz.gov.cn。勿访。
(二)相关材料。
1、报名登记表及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
2、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4、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页);
5、其他材料(奖励和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
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三)报名时间。
截止至2011年1月15日止,以邮戳时间为准。
四、选调程序
根据报名者简历材料,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经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决定选调人选,并按公务员转任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名者所有资料恕不退还。报名者必须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取消其选调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交通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10年市交委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郭存兰、黄耿基;电话:38180386、86010079)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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