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清城区招聘中小学教职员公告
为进一步整体提高我区教育教学质量,适应我区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的精神,经区政府同意,我区教育系统将于2011年1月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53名。为确保考试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本次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教职员,充实教职员队伍,提高全区教育水平。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人事局组成的招聘教职员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教职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经考试招聘中小学教职员53名。具体招聘职位见《201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职位表》(附件1)。
(一)招聘高中教职员职位7名:其中,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计算机1名、物理实验员1名、化学实验员1名;
(二)招聘初中教师职位41名:其中,政治4名、语文7名、数学5名、英语6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3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
(三)招聘小学教师职位5名:其中,英语3名、体育2名。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对口专业的实验员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
六、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
(1)报考高中教职员岗位的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2)初中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小学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要求: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6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
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11年6月30日。
七、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1月12至14日(共3天)。
2、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人事股(清城区南门街水关口15号)。
3、报名方法:
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报名点领取或登陆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填写《201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交到报名点。
说明:(1)报考者须提交在校成绩单、身份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递交领取教师资格证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2)报考者是2009、2010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还须同时递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复印件。
4、报名考务费:
按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时每人交100元。
上述人员均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5、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不接受邮件报名和传真报名,可接受委托报名,但须按要求交齐材料。
(2)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201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含硕士研究生),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聘用。
1、笔试(占总分30%):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逻辑、语言能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等。
2、面试(占总分70%):
(1)面试内容及评分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分时每组评委不少于5人,评委根据应考者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
(2)一般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学科需求的一定比例(1:3),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安排面试,由考核小组对面试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说课能力进行考查;
(3)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这四类专业的面试,在面试时侧重于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增大面试数量,按所设岗位职数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择优聘用。
(4)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和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4、笔试时间:2011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时。
5、笔试地点:清城中学。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报到,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对招聘职位与拟聘用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公示程序发现不合格人员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其它
公开招聘教职员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九、联系方式:
清城区教育局人事股:0763—3333000(联系人:陈碧芬)。
清城区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cqrsg@163.com。
以上公告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职位表
2、201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报名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教职员,充实教职员队伍,提高全区教育水平。
二、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由区监察局、区教育局、区人事局组成的招聘教职员领导小组,加强对招聘教职员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经考试招聘中小学教职员53名。具体招聘职位见《201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职位表》(附件1)。
(一)招聘高中教职员职位7名:其中,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计算机1名、物理实验员1名、化学实验员1名;
(二)招聘初中教师职位41名:其中,政治4名、语文7名、数学5名、英语6名、物理3名、化学3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3名、体育2名、音乐2名、美术2名;
(三)招聘小学教师职位5名:其中,英语3名、体育2名。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对口专业的实验员岗位和小学教师岗位)。
六、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
(1)报考高中教职员岗位的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物理实验员、化学实验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2)初中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小学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专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年龄要求: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6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
上述年龄计算截止日期至2011年6月30日。
七、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职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1月12至14日(共3天)。
2、报名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人事股(清城区南门街水关口15号)。
3、报名方法:
报考者根据所学专业应聘相应职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在报名点领取或登陆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填写《201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报名表》(附件2),连同个人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交到报名点。
说明:(1)报考者须提交在校成绩单、身份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递交领取教师资格证必修的教育学、心理学的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2)报考者是2009、2010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还须同时递交暂缓就业的协议书复印件。
4、报名考务费:
按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报名时每人交100元。
上述人员均须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免冠小一寸照片2张(同版),同时接受资格审查。
5、其他事项:
(1)本次报名不接受邮件报名和传真报名,可接受委托报名,但须按要求交齐材料。
(2)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201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二)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含硕士研究生),即:向社会公布招考职位及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择优聘用。
1、笔试(占总分30%):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课堂教学、班级管理常规知识,新课程改革理念,有关基础教育的政策、法规,逻辑、语言能力,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学生意外伤害处理办法等。
2、面试(占总分70%):
(1)面试内容及评分方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评分时每组评委不少于5人,评委根据应考者的综合表现独立评分。
(2)一般学科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学科需求的一定比例(1:3),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安排面试,由考核小组对面试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说课能力进行考查;
(3)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这四类专业的面试,在面试时侧重于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增大面试数量,按所设岗位职数以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择优聘用。
(4)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3、总成绩的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网和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4、笔试时间:2011年1月19日上午9:00—11:30时。
5、笔试地点:清城中学。
6、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考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准时报到,迟到半小时按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三)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高低顺序,对招聘职位与拟聘用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清城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公示程序发现不合格人员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其它
公开招聘教职员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以对人才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按规定办事,工作中要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九、联系方式:
清城区教育局人事股:0763—3333000(联系人:陈碧芬)。
清城区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cqrsg@163.com。
以上公告由清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职位表
2、2011年清远市清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职员报名表
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清远市清城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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