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我局直属的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市建设科技与信息中心、市工程设计公司等4家事业单位,为补充岗位人员欠缺,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湛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正科级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受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湛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设备和管线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湛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各类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对各县(市、区)的质量监督站给予技术指导。
(二)湛江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为正科级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建设行业中规定的工种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开设抹灰工、架子工、钢筋工、砌筑工、油漆工、防水工、木工、混凝土工、水暖工、试验工、测量放线工、绿化工、精细木工及燃气十个工种的初、中、高级工的职业资格鉴定。
(三)湛江市建设科技与信息中心为正科级财政核拨类事业单位。受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化建设及市建设系统统计报表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上报。
(四)湛江市工程设计公司为正科级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及岗位见《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国(境)内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经权威机构认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办法
此次实行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德、能、勤、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1年1月7日-9日共3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会议室。
4、现场报名程序:
(1)报名考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4份,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4份,按以上顺序整理)。
(2)通过资格审核者交纳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二)考试
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均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建筑管理和行政办公等相关知识水平,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湛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湛江建设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设立面试考评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聘岗位相关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湛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湛江建设信息网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人选,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被考察对象,主要通过原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鉴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湛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湛江建设信息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3个月内未能配合用人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
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及管理工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因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通过招考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五、监督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3588063。
附件:1、《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湛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为正科级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受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湛江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建筑、设备和管线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及湛江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各类工程实施质量监督,切实保证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和使用安全,对各县(市、区)的质量监督站给予技术指导。
(二)湛江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为正科级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建设行业中规定的工种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开设抹灰工、架子工、钢筋工、砌筑工、油漆工、防水工、木工、混凝土工、水暖工、试验工、测量放线工、绿化工、精细木工及燃气十个工种的初、中、高级工的职业资格鉴定。
(三)湛江市建设科技与信息中心为正科级财政核拨类事业单位。受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承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化建设及市建设系统统计报表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上报。
(四)湛江市工程设计公司为正科级自收自支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建筑工程设计工作。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招聘对象及岗位见《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国(境)内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必须经权威机构认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和技能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办法
此次实行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德、能、勤、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1年1月7日-9日共3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3、报名地点:湛江市赤坎区湾南路20号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会议室。
4、现场报名程序:
(1)报名考生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4份,提交个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4份,按以上顺序整理)。
(2)通过资格审核者交纳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名、考务费每人50元。因本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3)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有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二)考试
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均采取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建筑管理和行政办公等相关知识水平,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50分。
(2)笔试时间:2011年1月15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湛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湛江建设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考生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设立面试考评小组,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对应聘岗位相关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湛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湛江建设信息网公布。
(三)体检
体检人选,从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考生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等额确定,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方可确定为被考察对象,主要通过原单位和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的鉴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应聘者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市人社局核准同意后,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由招聘工作小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湛江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网、湛江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网、湛江建设信息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应聘者本人放弃的或在3个月内未能配合用人单位办理好相关调配及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放弃。
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及管理工作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应聘者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因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通过招考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
五、监督电话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3588063。
附件:1、《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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