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招聘公告
为做好河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是1996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参与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协助实施全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协助地税和财政部门收取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责驻河源省、市属单位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督查驻河源省、市属单位执行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负责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组织残疾人开办集体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为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提供服务。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二)岗位职责
负责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 负责省、市属单位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自筹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有残疾人就业服务相关工作经历;
(三)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河源市户籍;
(四)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6—8日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河源市华怡大楼1009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法。面试题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9580。
八、其他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一、单位简介
河源市残疾人就业服务部是1996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参与残疾人劳动力资源和社会用工调查;协助实施全市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协助地税和财政部门收取和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负责驻河源省、市属单位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督查驻河源省、市属单位执行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法规方面的情况。负责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组织残疾人开办集体企业、从事个体经营,为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提供服务。
二、招聘岗位、岗位职责和岗位待遇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招聘对象 | 资格条件 |
职员 | 1 | 社会人员 | 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
负责残疾人待业调查、就业登记、能力评估、职业培训和就业介绍; 负责省、市属单位年度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自筹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三、招聘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有残疾人就业服务相关工作经历;
(三)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以公告当天为限),河源市户籍;
(四)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1年1月6—8日
(二)报名地点: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河源市华怡大楼1009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相片2张,填写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下载),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方式和范围、考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一)考试方式和范围
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
2、笔试的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工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其中笔试命题和评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实施。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法。面试题目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关机构命制。面试工作由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人数的计算方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的拟聘人数的1:3确定面试对象,考试人数达不到1:3的,按考试人数确定。
(四)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最终成绩。最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成绩的公布时间和方式
1、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考生最终成绩。
六、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七、聘用人员名单的公布方式、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
(一)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二)咨询电话、举报或者投诉电话:0762—3389580。
八、其他
拟聘人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河源市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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