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134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现就2010年下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0年下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注:资格条件中的“江门市户口”指江门市下辖“四市三区”,“江门市区户口”指下辖三区。)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2010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2010年毕业生”是指2010年暑期毕业(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2009年底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提前修满学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上半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2010年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2010年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9∶00至13日16∶00(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网址:上述三个网站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专栏。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文件不得大于80KB)→接受用人单位网上审核→确认通过审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复审时时使用)→完成报名。
为了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须高于招聘岗位数量,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提出,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对外公布。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比例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其中,仅招1人的岗位暂停招聘。
(二)应聘要求
应聘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表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应聘专业。每位应聘者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含上传的扫描件)、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要求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考生在正式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用人单位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期间发现问题的,应主动与报考者联系,反馈资格审核的意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0-3873700
特别提醒: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用人单位网上审核前核准所填写的个人资料。报名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由用人单位告知当事人。
(三)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在两天内提出其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3日17:30。用人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应聘者才可以打印报名登记表。没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如果已过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没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将不能重新报名;已经通过用人单位网上审核的应聘者,不能对报考资料作任何修改。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须于1月14-16日登陆上述三个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办法,我市事业单位2010年下半年职员招聘考试按岗位分类设置为A、B、C、D类。
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B类为专业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考试。公共科目的考试内容同A类,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考试内容为WindowsXP、Word2003、Internet应用三项内容。
C类为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或护理学等医学综合知识。
D类为特殊专业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科目的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1年1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具体考试内容详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用人单位提出的入围面试人数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 面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面试权重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能力结构提出(详见附件1)。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对综合成绩合格者,按不高于招聘岗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先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应聘教师的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应聘其他岗位的,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送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无误后,在上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资格复查须提交的资料: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所应聘岗位有学位或专业技术资格方面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387378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93527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
附件:
1、2010年下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有关单位及招聘岗位职能介绍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10年下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应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注:资格条件中的“江门市户口”指江门市下辖“四市三区”,“江门市区户口”指下辖三区。)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2010年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2010年毕业生”是指2010年暑期毕业(含2008年、2009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2009年底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对于提前修满学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上半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2010年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2010年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
四、应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11日9∶00至13日16∶00(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网址:上述三个网站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专栏。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相关网站→阅读应聘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文件不得大于80KB)→接受用人单位网上审核→确认通过审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复审时时使用)→完成报名。
为了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须高于招聘岗位数量,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提出,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对外公布。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达到最低比例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其中,仅招1人的岗位暂停招聘。
(二)应聘要求
应聘者所学专业应符合招聘岗位表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应聘专业。每位应聘者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含上传的扫描件)、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要求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考生在正式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用人单位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期间发现问题的,应主动与报考者联系,反馈资格审核的意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0-3873700
特别提醒: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用人单位网上审核前核准所填写的个人资料。报名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果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由用人单位告知当事人。
(三)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在两天内提出其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13日17:30。用人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应聘者才可以打印报名登记表。没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职位。
特别提醒:如果已过了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没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将不能重新报名;已经通过用人单位网上审核的应聘者,不能对报考资料作任何修改。
(四)打印准考证
应聘者须于1月14-16日登陆上述三个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五、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岗位的不同类别采用相应的考试办法,我市事业单位2010年下半年职员招聘考试按岗位分类设置为A、B、C、D类。
A类为通用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等公共基础知识。
B类为专业性公共管理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科目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考试。公共科目的考试内容同A类,计算机应用能力操作考试内容为WindowsXP、Word2003、Internet应用三项内容。
C类为卫生技术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或护理学等医学综合知识。
D类为特殊专业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科目的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1年1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分为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具体考试内容详见招聘岗位表。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二)面试
1.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用人单位提出的入围面试人数比例(详见附件1)确定面试人选。
2.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3. 面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构成,笔试、面试权重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能力结构提出(详见附件1)。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统一定为60分。
六、体检和考察
对综合成绩合格者,按不高于招聘岗位数量从高分到低分先确定体检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应聘教师的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应聘其他岗位的,除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核合格的,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送江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无误后,在上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资格复查须提交的资料: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所应聘岗位有学位或专业技术资格方面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用人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387378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935275(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监察科)。
附件:
1、2010年下半年江门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表
2、有关单位及招聘岗位职能介绍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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