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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招聘政府聘员公告

发布:2011-01-04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经佛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辅助服务聘用人员,从事协助监所、交通管理及其他警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及条件
  政府聘员11名,负责协助佛山市公安局强制戒毒所、交通管理及其他警务工作。
  职位一:男3女4,年龄25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大专学历以上,佛山市户籍,熟悉计算机操作,能讲流利普通话和广州话,身体健康,应聘者需能适应3班倒工作。
  职位二:女性1名,年龄35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本科学历以上,佛山市户籍,熟悉计算机操作,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身体健康。
  职位三:男性2名,年龄25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大专学历以上,持有电工证者优先,佛山市三水区户籍,身体健康(主要工作地点在三水区),应聘者需能适应3班倒工作。
  职位四:男性1名,年龄30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至2010年12月31日),大专学历以上,佛山市户籍,身体健康,身高168cm以上。
  首次聘用期限:一年(含试用期一个月),合同期满视考核情况办理续聘手续。
  二、聘用待遇
  有关待遇按照《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文)执行,月薪2000-2200元/月(需按规定代扣代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期薪金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11年1月5日(一天),上午:9:00-11:45,下午:14:15-16:45。
  报名地点:佛山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325国道南海大沥谢边路段,金都山庄旁)。
  三水区报名点:佛山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三水区南本大道宝月路段三水区看守所侧),此报名地点只限报职位三。
  报名者须亲自到场,提供报名表(见附件)以及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彩照小一寸2张。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及技能测试两部分进行,按各50%计入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1、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人员。(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性进行评价,报考职位一的需参加电脑中文录入技能测试。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实施细则》、《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要求执行,确保政府聘用人员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身体素质。
  (四)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签订《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合同》。
  附件:《佛山市公安局招录政府聘员报名表
  佛山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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