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事业单位招聘
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中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提供有效证明。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招考职位:招考职位详见《招聘职位表》。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代码请查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含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设置 的目录外专业名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职位表》)。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费、下载准考证等。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单位的1个职位。
3.报名时间:2011年1月19日中午12时至1月23日中午12时。
4.缴费事宜:参加笔试的考生缴费标准为50元/人,免考笔试的考生无需缴费;缴费时间从2011年1月19日中午12时至1月24日中午12时。
5. 报考人数达不到拟招考人数3倍的职位不予开考,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的职位除外。
6.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1月27日中午12时至1月29日笔试开考后半小时。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相关知识与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但可参考《2011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备考。
2.笔试时间:2011年1月29日上午9时至11:30时。
3.笔试地点为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招聘单位相关知识与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构成。
5.报考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职位的考生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6. 笔试成绩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网(www.laho.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为招聘职位数的5倍或以上时,面试对象按拟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报考人 数不足招聘职位数的5倍(不含5倍)时,面试对象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免考笔试的职位确定面试对象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核。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 对象。
3.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免考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凡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 陈懋 杨晓芸 联系电话: 83191178、83189748
监督举报电话:83177276
监督举报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20楼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邮编:510030
附件:招聘职位表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其中招聘职位明确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提供有效证明。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报名办法
1.招考职位:招考职位详见《招聘职位表》。职位要求的专业及其代码请查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含经教育部批准同意设置 的目录外专业名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对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招聘职位表》)。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按网上提示办法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缴费、下载准考证等。每位考生仅限报考1个单位的1个职位。
3.报名时间:2011年1月19日中午12时至1月23日中午12时。
4.缴费事宜:参加笔试的考生缴费标准为50元/人,免考笔试的考生无需缴费;缴费时间从2011年1月19日中午12时至1月24日中午12时。
5. 报考人数达不到拟招考人数3倍的职位不予开考,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的职位除外。
6.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报所在单位,并经其同意。由于未经原单位同意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准考证打印时间:2011年1月27日中午12时至1月29日笔试开考后半小时。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相关知识与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但可参考《2011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进行备考。
2.笔试时间:2011年1月29日上午9时至11:30时。
3.笔试地点为广州市(具体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按《招聘单位相关知识与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占50%,《申论》成绩占50%构成。
5.报考市民用建筑科研设计院职位的考生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6. 笔试成绩与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网(www.laho.gov.cn)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对象。报考人数为招聘职位数的5倍或以上时,面试对象按拟招聘职位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报考人 数不足招聘职位数的5倍(不含5倍)时,面试对象根据实际报考人数确定。免考笔试的职位确定面试对象不受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2.面试前一天进行资格复核。应届毕业生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聘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 对象。
3.面试及资格复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免考笔试的考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
凡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及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信息网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联系人: 陈懋 杨晓芸 联系电话: 83191178、83189748
监督举报电话:83177276
监督举报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20楼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邮编:510030
附件:招聘职位表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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