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年第13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所实际,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是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第三方形式为社会各界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为客户提供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和条件
见附表1。
三、薪酬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人事关系可实行人才代理。
2、受聘人员的薪酬和待遇参照国家、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和本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四、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
3、身体健康,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贴相片)(见附表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初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每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1年1月15 日-2011年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gaoxiaojob.com
地点:汕头市东厦北路155号粤东质检大楼三楼办公室。
邮箱:gdstjl@163.com
3、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1年2月14日下午3:00—5:00。(汕头市辖区外的考生电话通知,另行约定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北路155号粤东质检大楼三楼办公室。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硕士、博士无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考试,委托高校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上午9∶30—11∶30 。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4)监考人员由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派员组成,考场巡视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员组成。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和技能测试。
(2)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面试。
如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就以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名)和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3名)及高校专家(1名)组成。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数,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
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
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为拟聘人选,报汕头市质监局审批,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如无异议,由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组织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十、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科(88526751)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88536225)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十一、联系单位、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部门: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联 系 人:刘志宏
联系电话:0754-88532247(传真)
附件:
1、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岗位表
一、单位简介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是广东省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产品质量检验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以第三方形式为社会各界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计量检定证书、校准证书,为客户提供其他相关的技术咨询、培训服务。
二、招聘岗位、对象、人数和条件
见附表1。
三、薪酬待遇
1、受聘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人事关系可实行人才代理。
2、受聘人员的薪酬和待遇参照国家、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和本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四、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学历、专业等条件要求。
3、身体健康,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贴相片)(见附表2)、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2张,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初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领取准考证。每位报名者只可报名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时,报名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1年1月15 日-2011年1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gaoxiaojob.com
地点:汕头市东厦北路155号粤东质检大楼三楼办公室。
邮箱:gdstjl@163.com
3、准考证发放
时间:2011年2月14日下午3:00—5:00。(汕头市辖区外的考生电话通知,另行约定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厦北路155号粤东质检大楼三楼办公室。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硕士、博士无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能力考试,委托高校命题。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1年2月20日上午9∶30—11∶30 。
(3)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
(4)监考人员由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派员组成,考场巡视人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派员组成。
2、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和技能测试。
(2)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面试。
如报考人数少于招聘岗位1:3的比例,就以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考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名)和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3名)及高校专家(1名)组成。
(4)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数,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
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
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组织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
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后再考察。
八、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为拟聘人选,报汕头市质监局审批,并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如无异议,由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九、本次公开招聘由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组织实施,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
十、监督部门及电话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科(88526751)
汕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88536225)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88179804)
十一、联系单位、电话及联系人
联系部门: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联 系 人:刘志宏
联系电话:0754-88532247(传真)
附件:
1、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公开招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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