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人社[2010]186号)文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组织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月1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附小一寸照片三张),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考试前1-2天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1年1月22~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1年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广东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教室。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www.mzjs.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市住建局4楼。
邮编:514021;咨询电话:0753-2244606。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263340。
本公告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一、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1月10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书等资料(附小一寸照片三张),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审核。考试前1-2天到招聘单位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11年1月22~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2011年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广东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教室。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http://www.mzjs.gov.cn/)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六、聘用
拟招聘人选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及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八、有关问题的说明
广东省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市住建局4楼。
邮编:514021;咨询电话:0753-2244606。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群众的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753-2263340。
本公告由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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