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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招聘35人公告

发布:2011-01-1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计划于2011年上半年开业,经研究,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分院工作人员,并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文)和《关于过渡期间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人发[2010]26号文)的规定,结合我院的用人需求制订本方案。
  一、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基本情况
  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隶属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管理,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是隶属中山市卫生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主要承担市劳教、市看守所、市公安局强制隔离戒毒所、市拘留所在押病人的治疗等任务。医院占地10000平方米,建有2691平方米的住院大楼和2660平方米的门诊大楼;设有门急诊科、呼吸感染科、肝病及综合感染科、普通综合科、医技科、药剂科。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11个岗位共35人,具体情况如下。
  1、住院医生(一线)8名;
  2、麻醉医生2名;
  3、公卫医生1名;
  4、B超医生1名;
  5、放射科医生2名;
  6、护理人员13名;
  7、供应室工作人员1名
  8、药剂人员2名;
  9、检验人员2名;
  10、物业管理部会计员1名;
  11、财会人员2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医德品行;
  3、非广东户籍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护理岗位除外);
  4、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录用为执业医师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资格条件
  1、住院医生(一线)招聘条件:年龄35岁以下,临床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初级(师)以上职称,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并可注册变更,1年以上地市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有感染性疾病专科工作经验者优先。
  2、麻醉医生招聘条件:年龄40岁以下,男性优先,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可注册变更,5年以上麻醉医生岗位工作经验。
  3、公卫医生招聘条件:年龄35岁以下,预防医学本科以上学历,初级(师)以上职称,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可注册变更,3年以上公卫医生岗位工作经验。
  4、B超医生招聘条件:年龄35岁以下,女性优先,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初级(师)以上职称,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可注册变更,5年以上B超医生岗位工作经验。
  5、放射科医生招聘条件:年龄40岁以下,医学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并可注册变更,5年以上放射医生岗位工作经验。
  6、护理人员招聘条件:年龄30岁以下(中级以上职称可40岁以下),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初级以上职称,持有执业护士资格证并可注册变更, 1年以上地市级及以上医院感染性疾病专科工作经验。
  7、供应室人员招聘条件:年龄30岁以下,医学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有压力容器上岗证,1 年以上地市级及以上医院工作经验。
  8、药剂人员招聘条件:年龄30岁以下,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研究生优先,初级(师)以上职称, 1年以上在地市级及以上医院药房和制剂室工作的经验。
  9、检验人员招聘条件:年龄35岁以下,医学检验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初级(师)以上职称,2年以上在地市级及以上医院感染性疾病专科检验室的工作经验。
  10、物业管理部会计员招聘条件:年龄35岁以下,女性,财务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持会计上岗证, 2年以上地市级及以上医院物业管理财务工作经验。
  11、财会人员招聘条件:年龄35岁以下,女性,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有地级市及以上公共卫生医疗机构财务工作经验。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向社会公开招聘。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法
  (1)报名开始前十个工作日,公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公开招考。
  (2)报名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方式为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报名地点为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联系人:袁莉平,联系电话:0760—88438680。
  (3)投诉电话: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电话0760-88438606;中山市卫生局,电话:0760-88360693。
  (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于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医师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计划生育证明(已婚)、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一)笔试、专业技能考试、面试。
  (1)笔试和专业技能临床考试由中山市卫生局和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招聘单位向市卫生局提出申请,安排报考人进行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
  (2)考试科目为本专业的理论和操作技能。
  (3)考试时间:由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个人。
  (4)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5)笔试、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合格分数线两科均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6)笔试、专业技能与手术技能临床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和专业技能与手术技能临床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及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公布。
  (2)中山市卫生局与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5人),统一时间进行面试,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
  七、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八、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山市卫生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卫生局网站或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务公开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十、聘用
  (1)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协助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附件: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区分院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明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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