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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龙门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11-01-2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龙门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公开招聘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报考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并且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2、具有龙门籍城镇居民户口,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计算机应用专业,女性,年龄30至35周岁(即1980年12月31日至1975年12月31日出生),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止);
  3、熟悉计算机办公应用和办公室文秘工作,持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合格证以上,有5年(时间计算至2010年12月31日止)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龙门县民营企业投诉中心,联系电话:(0752)7781585。
  2、报名时间:2011年元月30日至2月1日截止,时间3天。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本、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后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应聘人员采用笔试加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报考人数不足3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指定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广东省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考察
  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织对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进行考察。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人员。
  四、公示
  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公示时间7天。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六、指导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部门、县纪监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种弄虚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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