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乡镇公务员与公安调价体检通知
韶关市2010年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
和公安系统调剂补录考生的体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广东省公务员录用办法(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0年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公安系统调剂补录考生体检工作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和公安系统调剂补录考生的体检公告
一、体检时间:2011年1月24日。
二、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体检当日上午7:20时前到韶关市人力资源市场(市沙洲一路2号)集中。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考生每人需缴纳体检费300元,于体检时交给体检医院。
四、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起床后不喝水、不吃任何东西,做到空腹体检。
五、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医生的检查,体检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拒绝检查的,按不合格处理。
六、体检结果由招录单位通知考生,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要求。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药物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请考生阅读本公告后,于1月21日下午5点前按以下方式回复,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
(一)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考生,请将本人姓名和组别回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手机短信回复:13826373321、15820100130。
(二)韶关市公安系统调剂补录的考生, 请将本人姓名和组别回复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
手机短信回复样例:“第X小组考生XXX已获悉体检通知,保证按时参加体检。”
附:韶关市2010年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公安系统调剂补录考生的体检分组名单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日
韶关市2010年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公安系统调剂
补录考生的体检分组名单
2011年1月24日体检
一、从乡镇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共26人,分2个小组)补录考生的体检分组名单
2011年1月24日体检
第1小组(12人)
张淑娟 邓雪静 邬小霞 吴七妹 唐元香 尹婧 叶小艳 单林群 曾秀群
王小丽 陈健凤 许小群
第2小组(14人)
肖光明 朱清林 张武强 叶睿智 雷扬海 许建华 钟良海 胡朋太 陈炳聪
胡烈文 吴江海 温志清 谢耀华 徐荣华
二、公安系统调剂补录
第11小组(3人)
肖茏权 官招辉 钟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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