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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出台《珠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2011-01-2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干好干坏 干多干少不一样
  1月24日,珠海市召开《珠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动员大会,市委副书记钱芳莉,市委常委、秘书长、组织部长刘振新出席大会。《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又迈上了新的台阶。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1万多名公务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我市按照首长负责制的原则制定了科级以下公务员考核实施意见,经过几年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譬如,没有平时考核,每年考一次是“一锤子”买卖;没有量化考核,存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考核标准过于笼统,没有根据类别、层次和岗位设置不同的考核标准;“大锅饭”、“老好人”的思想明显,对“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缺乏刚性约束;优秀比例分配、考核委员会组成规定不明确等。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着力改变公务员“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门成立了课题组研究新的公务员考核办法。据悉,新《办法》打破了传统的考核制度,注重创新,突出了平时考核、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绩效沟通、结果运用的原则,以科学合理、激励引导、稳步推进和易于操作的特点,符合当前我国公务员考核的发展趋势,又切合我市公务员管理工作实际。
  《办法》的出台正当其时,建立完善《办法》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重要举措。她强调,各单位和公务员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建立完善《办法》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以充分发挥考核在公务员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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