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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深圳海关公务员面试寄送材料通知

发布:2011-01-2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深圳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考生必须于2011年2月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以特快专递方式)深圳海关人事处考录办(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6号;邮政编码:518026)。
  1、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交报名推荐表原件(附成绩单);以其他非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考生,提交报名登记表;
  2、一寸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5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须携带准考证主证和身份证。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深圳海关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755-84398368、84398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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