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南朗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中山市南朗镇林业站和中山市南朗镇农业服务中心是隶属中山市南朗镇人民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为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南朗镇林业站和农业服务中心实际工作需要及空缺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南朗镇林业站招聘2名,南朗镇农业服务中心招聘1名。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同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8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山户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4日至2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南朗镇政府大院五楼组织人事办;联系电话:85521891,联系人:林惠嫦。
投诉电话:中山市南朗镇委纪检监察室,85521838。
(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单位工作时间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中山市南朗镇政府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由中山市南朗镇政府组织人事办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个人。
(3)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5)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南朗镇政府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南朗镇政府信息网上公布。
(3)中山市南朗镇政府与中山市南朗镇林业站、中山市南朗镇农业服务中心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南朗镇政府和中山市南朗镇林业站、中山市南朗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南朗镇政府信息网{www.nanl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2)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中山市南朗镇林业站、中山市南朗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助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南朗镇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准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一、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同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8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山户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2011年2月14日至2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报名方式: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点:南朗镇政府大院五楼组织人事办;联系电话:85521891,联系人:林惠嫦。
投诉电话:中山市南朗镇委纪检监察室,85521838。
(二)报名要求
(1)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现场进行填表报名。
(2)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单位工作时间证明、计划生育证明、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4张。
(3)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由中山市南朗镇政府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由中山市南朗镇政府组织人事办在考试前3天电话通知报考者个人。
(3)注意事项:因报考者个人电话通讯故障联系不到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将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5)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南朗镇政府信息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南朗镇政府信息网上公布。
(3)中山市南朗镇政府与中山市南朗镇林业站、中山市南朗镇农业服务中心联合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并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工作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4)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计算。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1)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核
(1)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考核人选,由中山市南朗镇政府和中山市南朗镇林业站、中山市南朗镇农业服务中心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合作共事、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计划生育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2)考核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1)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在中山市南朗镇政府信息网{www.nanla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2)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将依次递补。
八、聘用
(1)中山市南朗镇林业站、中山市南朗镇农业服务中心协助收集整理拟聘人员的函件、考核鉴定等材料上报中山市南朗镇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核准。
(2)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准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政策许可范围内办理调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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