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海关公务员面试寄送材料通知
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广州海关面试的考生需寄送有关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入选考生必须于2011年2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以特快专递方式)至我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广州海关人事处1901房;邮政编码:510623):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3、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
4、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暂未取得证书的需附说明;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6、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8、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9、近期全身彩照1张,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一寸证件照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11、为便于及时通知相关事宜,请附页说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及邮寄地址(邮政编码)。
因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放假未能提供的材料,请附情况说明,并在假期后尽快补齐相关缺报的材料,在面试时补交或另行寄送我处。因故不能按时寄送材料者,请及时与我处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广州海关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面试安排等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20-81103598。
一、面试入选考生必须于2011年2月11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以特快专递方式)至我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珠江新城花城大道83号广州海关人事处1901房;邮政编码:510623):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户口登记卡)首页、本人页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3、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
4、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复印件;暂未取得证书的需附说明;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6、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7、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8、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9、近期全身彩照1张,一寸免冠正面证件照4张。一寸证件照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
11、为便于及时通知相关事宜,请附页说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及邮寄地址(邮政编码)。
因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放假未能提供的材料,请附情况说明,并在假期后尽快补齐相关缺报的材料,在面试时补交或另行寄送我处。因故不能按时寄送材料者,请及时与我处联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相关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2、考生应对本人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3、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应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4、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还。
三、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广州海关网站和中国海关考录网发布的面试安排等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20-81103598。
广州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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