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策研究室招聘公告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策研究室招聘中级政府雇员公告
一、招聘条件及岗位(一)招聘岗位:调研岗(管理类中级岗)
(二)招聘人数:2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学、中文专业,组织策划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强(报名时须提供2篇以上本人文字作品),计算机操作熟练,能运用日常办公软件进行公文处理;
4、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3月17日(星期四)下午5时。
2、报名方式:登陆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http://www.gdd.gov.cn),在相应公告中下载并填妥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和本人代表性文章的扫描件发送邮件至lgqzys@163.com,或通过特快专递将相关资料复印件送到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A栋106室(资料发送后,报考者必须来电咨询是否已经收到)。
联系人:熊先生;电话:020—82118183。
传真:020—82118181;邮编:510530。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资格审查结果及笔试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和综合文稿写作。凡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供查验。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资料,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2、面试:笔试成绩前10名进入面试。面试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基础、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是否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等,面试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三)组织考察和体检
考生按总成绩高低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和体检,组织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考生经考试、组织考察和体检合格后,拟录用名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经广州开发区、萝岗区人事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雇员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雇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考试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广州市有关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关于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网站(www.getdd.gov.cn)上进行公布。
附件: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策研究室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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