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委党校招聘公告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广州行政学院)是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队伍的市局级事业单位。根据我校(院)工作的需要,二○一一年拟公开招聘录用专业技术人员4名。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注:应聘人员须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及我校(院)对具体岗位的任职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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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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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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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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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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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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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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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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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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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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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时间:2011年3月17日至2011年4月6日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99号行政办公楼101室市委党校组织人事处
邮政编码:510070
联系电话:(020)37665030
(三)报名方式:
1、到上述指定报名点报名(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邮寄相关材料到报名点。
(四)报名需要提供的相关证件及材料:
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成果材料、应届生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1张(除相片外,身份证等证件材料皆提供复印件)。
(五)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根据本次拟招聘岗位的工作需要,试讲题目及地点由招聘单位提前三天通知试讲人员,试讲之后进行面试。
四、体检
按考试成绩的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经考核符合我校(院)具体岗位任职要求的,列为拟招聘录用对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及待遇
通过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及补贴,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住房货币补贴、医疗、社会保险等手续。转正定级后聘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八、其他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中共广州市委党校
广州行政学院
广州行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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