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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惠州市公务员报考温馨提示

发布:2011-03-1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温 馨 提 示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已经结束,不再接受新注册报名和修改任何考生信息;
    2、网上缴费已经结束,未完成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丧失考试资格。
    网上支付已完成,但报考信息显示“未缴费确认”的,请直接拨打网上缴费技术咨询电话进行咨询协调。
    网上缴费技术咨询电话:0752-2872635 或  13172311355
    一、相关时间安排
    1、打印《报名登记表》时间为2011年3月11日9:00至3月17日16:00;
    2、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3月24日9:00至3月27日9:00。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须在规定时限内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相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保存,在报名资格审查阶段提交给招考单位(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由招考单位集中对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公告和职位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二、笔试时间安排
    笔试时间:2011年3月27日
    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15—12:15  《申论》
    笔试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内容。
    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诚信承诺
    报考者对本人提供的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必须承诺其真实、准确无误且有效,不弄虚作假,并对所造成的后果独自承担。报考者要承诺自觉遵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对弄虚作假及违规违纪的报考者,取消报名资格和考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我省公务员。
    四、联系方式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752-289080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2-2872635、2872708、2872717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二楼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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