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公告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辅助服务聘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政府辅助服务聘员4名,主要承担局机关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愿意履行政府聘用人员义务,符合《关于印发佛山市政府聘用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佛府[2004]124号)内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
(二)报考要求:
岗位一(2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工程、房地产、路桥工程、燃气等相关专业;
2.男性,佛山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岗位二(2名):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土木工程、公路桥梁工程等相关专业;
2.组织协调和公文写作能力较强;
3.佛山市户籍,身体健康,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者只能选择上述两个岗位的其中一个进行报考。
三、聘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薪酬按市政府聘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首聘为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此外,其他福利待遇按市政府聘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详细可查阅《印发调整政府聘用人员薪金标准及相关问题补充意见(试行)的通知》(佛府〔2008〕57号)。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6日至2011年4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南堤路28号二楼人事科
联系电话:82309126、82629522。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并提供学历证、身份证、户口簿(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2张。
(三)经我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统一进行笔试、面试。依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成绩将在“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www.fsjw.gov.cn)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四)完成笔试和面试后,计算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核人员,经体检及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五、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人员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选,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签订相关合同。
附件:报名表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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