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务员笔试中加强考生身份证件查验工作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关于在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加强考生身份证件查验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97号)精神,为打击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使用伪造身份证件进行舞弊的违法行为,进一步严肃公务员考试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在我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中加大对考生身份证件的查验力度。届时公安部门派出的身份证件查验人员将携带查验设备,进驻各考点实施查验工作,请各位考生主动配合。对携带伪造身份证件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笔试期间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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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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