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
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公告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招考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工勤岗位普通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及职责
职 位: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工勤岗位普通雇员
职 责:宣传部后勤工作,主要负责车辆驾驶、车辆养护、文件收发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4月1日后出生)。
(二)高中以上学历(含高中)。
(三)持机动车准驾车型C1及以上,十年以上驾驶经验(2001年1月1日前领证)且现从事机关单位司机岗位满2年以上;
(四)江门市区(蓬江区)拥有自有房产。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1年4月11日至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干部科(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6幢),咨询电话:3272552。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近期白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提交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明、房产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填写《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工勤岗位雇员招考报名表》。
(四)报考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工勤岗位雇员招考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面试时间:2011年4月18日(具体时间以市委宣传部通知为准)。
五、体检
我部将组织面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我部负责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招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我部负责组织2名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部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江门市委宣传部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
点击分享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