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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醉成本高 多数司机表示不再贪杯

发布:2011-04-2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醉驾、飙车被写入刑法修正案草案的消息一经公布,立即在坊间掀起“轩然大波”:赞者有之,拍砖者也不在少数。但不管是赞是拍,有一点是人们都达成一致的——醉驾入罪,其震慑力非同小可!海口不少司机朋友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纷纷表示,他们无法承受“犯罪”这样的负担,已经开始打算戒酒。
    海口多数司机表示不敢再贪杯
    “只要被查出醉酒驾车,不管有没有交通肇事,都被定性为犯罪,这样的严重后果,远比拘留、罚款更难承受。”面对媒体“醉驾入刑”雨点般的报道,司机蔡先生决定:戒酒。“万一哪天控制不住,因为贪杯被当成犯罪处理,太不划算了!”
    打算戒酒的司机并非只有蔡先生一个。连日来,在接受采访的海口司机们,几乎无一例外向商报记者表示以后“不敢喝了”,因为“代价太高”。
    “这一天来得有些晚了。” 海口市民李小姐说,“醉驾入刑”要是早点出炉,很多鲜活的生命可能不会消逝,刑法修正案将让醉酒司机付出更大的代价,让生命活得更有尊严。
    公务员醉酒驾驶等于自砸饭碗
    “醉驾入刑”后,加大了一些人特别是国家公职人员的违法成本。根据国务院2007年通过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国家公务员招考时,也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这对那些醉酒驾车的公职人员来说,无疑是在砸自己的“饭碗”。
    小陈是海口某机关单位公务员,平常由于工作压力大,空暇时会选择和朋友去酒吧或KTV小聚一下,放松压力,兴起之时难免会多喝几杯,但他一般不想麻烦朋友,而是选择自己驾车回去。
    “虽然自己也知道酒驾不好,但是一直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故,也就心存侥幸。现在听说醉驾会被开除公职,我是真的不敢再冒这个险了。”小陈说,毕竟考个公务员不容易,哪能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呢?
    编制人员醉驾成本也很高
    除了公职人员外,对于一些事业编制或合同制的人员来说,“醉驾入刑”的违法成本也是很大的。
    海口市琼山中学校长陈琪表示,违法成本太低是酒后驾车现象普遍的一个原因。他认为,醉酒驾驶不仅是漠视自己生命的行为,更是把别人生命当儿戏的行为,必须从重处罚。
    “除了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必须要以身作则外,为人师表的老师更要以身作则。尽管现在未接到教育部门关于教师醉驾如何处理的规定,但是因醉驾被法院判处1-6个月的拘役之后,势必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也会对其今后的工作产生影响。”陈琪说,可见“醉驾入刑”的威慑力还是很大的。
    醉驾者可称“犯罪嫌疑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机动车驾驶证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这样的约束力度,在现实中很难引起酒驾人员的重视,自然也就无法有效遏制酒驾行为的发生。”省交警总队交管处负责人说,将醉驾写入刑法修正案,仅凭“犯罪”这两个字,就会让不少人在实施行为前,好好掂量掂量。
    “对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的定罪,改变了‘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都已构成犯罪,驾驶人都可以被称为‘犯罪嫌疑人’。”该负责人如是对记者说。
    深度剖析
    椰城夜生活丰富 酒吧娱乐场所通宵达旦营业
    半夜喝酒开车将成浮云
    从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的数据看,近期交通事故发生的区域主要集中在中心城区道路上,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布来看,死亡事故高发时段是19时至次日7时。交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除行人及非机动车横穿道路,小轿车、电动车及货车混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外,酒后驾车违法行为表现最为突出。
    为何酒后驾车违法行为引发的事故最为突出呢?连日来,商报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海口的酒驾行为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点,对于一些缺乏自律的嗜酒司机来说,除了喜欢在酒桌上推杯论盏外,椰城丰富的夜生活也是酒驾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
    对于休闲城市的椰城市民来说,大多数人都是白天八小时工作制,很少像广东等城市有很多工厂夜间忙着加班。因此,夜间烧烤摊、酒吧等场所热闹非凡,甚至是通宵达旦。连日来,记者在世纪大桥下美丽汇等酒吧娱乐场所门口,就发现停有不少私家车,有些喝酒至半夜的司机从酒吧摇摇晃晃出来后便立刻驾车离去。今后,半夜喝酒开车这种现象或会得到遏制。
    海口交警提醒 酒后驾车将产生两大危害
    喝一瓶啤酒 神经反应滞后0.2秒
    海口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对交通安全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人的神经系统反应变得迟钝,此时驾驶人的反应能力、判断能力和应变能力大大降低,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二是在酒精的刺激下,人的大脑容易出现亢奋,此时驾驶人极易出现开快车、“英雄”车和争道抢行、强行超车等危险行车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也会大大上升。
    交警部门曾举过这么一个例子:喝完一瓶啤酒后驾车,人的神经反应会滞后0.2秒,而按照60公里每小时的车速计算,这0.2秒的滞后反应会让车子滑行出3.4米远,如果当时车行驶到斑马线附近,车子肯定会撞到人。
    “一瓶啤酒,有可能就害了一条人命呀!”海口交警提醒广大司机,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尤其是5月1日以后,醉驾性质将由违法行为上升到刑事犯罪,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害人害己。
    个案回放
    轿车司机醉驾撞上两名行人
    2011年1月5日凌晨2时30分,驾驶人李某驾驶牌号为琼AW977×的小轿车行驶在海口南沙路段时,撞上翻越护栏的吴×兴和梁×清二人。由于车速较快,造成2人严重受伤,吴×兴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早上7时死亡。
    经检测,小轿车驾驶人李某属于醉酒驾驶,其血液酒精浓度达到200mg/100ML。
    摩的手醉驾酿祸与乘客双双遇难
    2011年1月13日晚上21时50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李×月醉酒驾驶(后经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118mg/100ML)并搭载一名乘客。
    李×月将车开进快车道时,在滨海大道上一路偏左占道行驶,与梁某驾驶的正常行驶的半挂货车相撞,造成李×月和车上乘客两人当场死亡。
    新闻延伸
    是否为醉驾,目前还是由酒精检测说了算。那么,驾驶员酒后驾驶被查之后,如何测驾驶员的酒精浓度呢?
    据省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查处酒驾、醉驾,主要依靠电化学原理的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现场呼气测试(简称“呼测”),以及抽血后依靠光谱分析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简称“血检”)两种方式。
    “‘呼测’方便快捷,但按照执法程序规定,如当事人对呼测结果有异议或当事人不配合‘呼测’的话,则需要对当事人进行‘血检’。”该负责人表示,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如果酒后驾驶“呼测”超过标准规定的20毫升,当事人会认可“呼测”结论,但对于不配合的当事人则要强制“血检”。
    据介绍,在一般的医院,“血检”一次的收费标准约为360元,我省各市县大医院都可以对当事酒后驾驶员进行“血检”。出于工作方面的便利及协调,海口交警部门对当事人的“血检”,一般会集中到海口市交警支队办公场所紧挨海南医院进行。
    相关链接
    当心“被醉驾”它们可能是“罪魁”
    1.藿香正气水
    因藿香正气水的成分中含有酒精,因此,在服用藿香正气水之后进行酒精测试,会出现酒精含量较高的数值。
    2.口气清新剂
    有些口气清新剂含有酒精,各位司机朋友一定要挑选不含酒精的产品使用。曾经有一位司机朋友就因为往嘴里喷了几下口气清新剂,竟被测出5.5mg/ml的酒精含量。不过,乙醇挥发很快,10分钟左右就没有了。
    3.漱口水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某些漱口水使用后口腔内会含有酒精成分,但漱口水中的酒精含量同样挥发较快。
    4.豆腐乳
    曾有车主做过试验,吃下一块豆腐乳,在一分钟后使用酒精测试仪竟检测出了2.7mg/ml的酒精含量,为醉驾临界值3倍多,属于超级“醉驾”。
    5.佛跳墙
    佛跳墙、醉虾、啤酒鸭等一些在制作过程中添加了酒精的菜肴,吃多了也会被误认为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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