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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惠州市公务员考试温馨提示

发布:2011-04-2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报考资格复审、体能素质测评安排
    1、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按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报考资格复审将于近期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提前做好报考资格复审准备,要密切留意网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
    2、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素质测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诚信承诺
    报考者对本人提供的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必须承诺其真实、准确无误且有效,不弄虚作假,并对所造成的后果独自承担。报考者要承诺自觉遵守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安排,不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对弄虚作假及违规违纪的报考者,取消报名资格和考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再报考我省公务员。
    联系方式
    报考政策咨询电话:0752-289080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2-2872635、2872708、13172311355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二楼考试中心

    >>2011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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