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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江门市中心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1-04-2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江门市中心医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江门市中心医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招聘岗位专业界定按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应聘者所学专业按所获学历证或就业推荐表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三)其他
    1、本公告“应聘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2、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3、应聘岗位所需条件由江门市中心医院负责解释。
    三、应聘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应聘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
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 (http://www.jobjm.com/),查询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间:2011年4月30日至5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报名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海傍街23号江门市中心医院仁济楼二楼人力资源科。
    报名须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
    2、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者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应聘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江门市中心医院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由江门市中心医院告知当事人。
    (三)应聘要求
    每位应聘者只可应聘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考生在正式报名前应向江门市中心医院咨询。江门市中心医院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期间发现问题的,应主动与报考者联系,反馈资格审核意见。
    为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招聘考试设定“最低开考人数比例”,即招聘人数与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之比为1:X(X>1)。具体比例由江门市中心医院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提出(详见《江门市中心医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凡已报名且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最低开考人数比例”要求的,该岗位暂停招聘或减少招聘人数,并由市人社局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通知。
    (四)资格初审
    江门市中心医院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提供的资料当场提出其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意见。江门市中心医院审核通过后,向应聘者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应聘者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1、笔试时间: 2011年5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由市人社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江门市中心医院2011年上半年招聘考试类型为C类(卫生技术类),考试内容为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生理学、病理学、药理学、解剖学等医学综合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江门市中心医院提出的入围面试比例(详见《江门市中心医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确定面试人选。“入围面试比例”即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X(X≥1)。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由江门市中心医院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须当场向应聘人员公布,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面试权重%。笔试、面试权重由江门市中心医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能力结构提出(详见《江门市中心医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江门市中心医院或市卫生局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江门市中心医院或市卫生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江门市中心医院或市卫生局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
    江门市中心医院或市卫生局须对通过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对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应聘者,江门市中心医院按照要求将其报名资料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通过的,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持聘用通知书办理调动、档案迁移、报到、聘用合同签订等手续。聘用后,由江门市中心医院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监督管理
    应聘人员、江门市中心医院和有关考务工作人员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行为的,按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750-3873786(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0750-3935275(市人社局人事监察科)。
    附件:江门市中心医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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