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州市公安机关招警体检通知
2011年广州市公安机关招警体检通知
体检是报考我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必经程序,由市人社局、市公安局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共同组织实施。现更新体检通知如下:一、时间和对象
时间为4月23日至24日(周六至周日),上午7时至12时;体检对象为广州金盾网招警专区“2011年广州公安招警考试查询系统”公布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
二、体检医院、具体时间及考号安排
1、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海珠区昌岗东路250号)
第一批:准考证号661010401501—661010601311,4月23日上午7时到;
第二批:准考证号661010601322—661010603604,4月23日上午8时到;
第三批:准考证号661010901607—661011002618,4月24日上午7时到;
第四批:准考证号661011002621—661011101021,4月24日上午8时到。
2、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海珠区石榴岗路1号)
第一批:准考证号661010603608—661010801619,4月23日上午7时到;
第二批:准考证号661010801621—661010901604,4月23日上午8时到;
第三批:准考证号661011101102—661011201015,4月24日上午7时到;
第四批:准考证号661011201016—661011300618,4月24日上午8时到。
三、注意事项
1、请务必按照广州金盾网招警专区“2011年广州公安招警考试查询系统”和“2011年招警通讯”中公布相对应的体检医院及具体时间参加体检,缺席的,按个人放弃报考资格处理。
2、请务必携带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并在准考证上打印照片的正下方空白处张贴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与准考证上已有照片同版)1张。
3、体检费用由招录单位统一支付。
4、体检前一天晚上10时后不宜进食,并保证充足睡眠。
5、进行验血和B超两个项目检查后方可进食(早餐自备)。
6、体检当日建议穿休闲轻便服装,女考生尽量不要穿连衣裙,不得穿着任何形式的制服。
7、体检前按体检表格要求认真准确填写个人资料,在体检表上张贴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与准考证上已有照片同版)1张。
8、工作人员将对参加体检考生进行分组体检,考生应听从该组导检护士及工作人员的安排进行体检,体检完毕前擅自离开所在体检组者,取消体检资格。
9、201001001至201001004职位中,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专业的考生,须于体检集中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并检测矫正视力(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的,请自备眼镜)。
10、裸眼视力检测时不可佩戴眼镜(含隐形眼镜)。
11、对视力、血压、心电图3个项目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请于当天体检结束前提出,并按要求进行复查,每个项目只能复查1次,复查结果由招警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共同签名方视为有效。当天体检结束后,对视力、血压、心电图3个项目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再受理复查申请。除上述3个项目外,体检结果不合格自愿申请体检复查的考生,务必于4月30日(周六)12时前向广州市公安局招警办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体检复查书面申请(扫描发送到招警办公开电子邮箱:zjb16043@yahoo.com.cn)。体检结果为“待定(需复查)”的考生不需另行提交体检复查书面申请,可直接参加报考资格复审(体检复查时间另行通知)。
12、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服从招警工作人员和医务人员安排;严禁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3、体检结果及报考资格复审具体安排,约于4月29日(周五)15时在广州金盾网招警专区“2011年广州公安招警考试查询系统”公布,请注意查询。
体检流程图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交通示意图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交通示意图
201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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