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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幸福消费报告:公务员感觉购物消费最幸福

发布:2011-04-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3日,广州商业总会、广东省社科院公众参与和社会发展研究中心联合发布了《2011年广东幸福消费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广州市购物消费幸福指数的平均值为65.63分(百分制),属于比较幸福阶段。其中,公务员群体幸福指数最高。
    家庭开支餐饮最大
    所谓购物消费幸福指数,是衡量人们在购物消费方面的主观满意程度的数值。这次调研根据广州市内的天河商圈、北京路商圈、上下九商圈的人流量进行配比,在街头随机发放1000份问卷,有效收回933份。
    调查发现,选择购物场所人数最多的是购物中心和独立大型综合超市,人数比例分别为61.8%和46.4%,远远高于其他购物场所;第二层次的是便利店/小超市、步行街和专卖店,余下选择购物网站的比例为19.5%、专业市场的占15.4%,独立百货店占9.5%。
    受访者中,去购物场所购买商品种类选择人数最多的前三位依次为:79.2%的人选择生活用品,64.5%的人选择食品,63.5%的人选择衣服。调研发现,50.6%的人认为饮食是其家庭每月开支最大的项目;其次是住房、教育和衣物,分别占比24.4%、9.6%和5.6%;娱乐/健身/度假(占4.0%)、交通(占1.8%)、医疗(占0.9%)和孝敬亲人(占0.5%)等比例都很小。
    但其中,月收入1000元以上和不方便透露的受访者中选择其家庭每月最大开支项目为住房的人数比重位列第二,而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受访者中选择其家庭每月最大开支项目为教育的人数比重位列第二。
    受访者中,有89.5%的人的购物频率是每月1-3次或者是每周1-3次,其中最多的是每月去购物1-3次,占总体样本比重48.4%,其次有41.1%的受访者每周去购物1-3次。5%的受访者几乎每天都会去购物,而4.4%的受访者几个月去1次甚至更少,还有1.1%的受访者未选择。
    公务员感觉消费最幸福
    根据广州街头随机访问结果显示,多数市民认为“幸福商业消费”应该在收支预算内充分满足个人的消费需求,并兼顾消费商品的高性价比,既经济实用又物有所值。被调查的市民认为,“幸福商业消费”主要取决于消费者的收入水平,并与物价水平、消费需求的满足程度及个人的消费观密切相关。
    根据消费者自己的打分,所有受访者的购物消费幸福指数平均值为65.63分,处于比较满意阶段。其中,女性高于男性。从不同职业受访者的购物消费幸福指数来看,公务员幸福指数68.59分,其购物消费幸福指数平均值最高,其次是在校学生为67.90分,农林牧渔劳动者幸福指数最低为55.00分。
    网购及奢侈品成新趋势
    根据此次调查,广东消费者目前呈现两种购物新趋势。
    一是,网上购物日渐普及。调查显示,77.4%的消费有网络购物的经历,说明网购日渐普及。其中,广州消费者以偶尔网购为主,占42.4%;其次是经常网购,占28.5%。严重依赖网购者,仅占2.8%。可见,网购仍有较大的发掘前景。
    48.6%受访者认为,网购价格便宜;其次是方便快捷,占到37.5%。排在第三位的是商品齐全,约占24.4%;时尚流行的原因占到了16 .2%。值得注意的是,仅有2.9%的受访者选择了网购的服务有保障,被“忽略”的事实很明显。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可能与当前网络销售商良莠不齐、监管不到位等因素致使网络销售呈现较低的服务保障体系这一面貌有关。
    二是奢侈品消费增多。调查显示,高达40.6%的受访者明确表示购买过奢侈品,购买原因是奢侈品本身的品位与潮流。购买者中近6成人表示购买奢侈品带来了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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