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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云浮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发布:2011-04-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1年我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43号)精神,按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拟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并定于4月28日对拟确定的面试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资格复审时间
    2011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考资格复审地点
    由各招录单位通知每位考生。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各招录单位门户网站的相关信息。(各有关招录机关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三、报考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 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4、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社会人员还须提交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可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
    5、有关证明材料:(1)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的,须提供服务基层项目合格材料;(4)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5)报考检察院、法院法律业务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证明。(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准时参加资格复审。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复审,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招录机关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如考生委托他人代送资格复审材料的,需有考生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被录用后按要求到岗在岗工作的承诺。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在报考我省公务员。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留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有关面试时间的通知;
    5、报考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6、请未进入报考资格复审但成绩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7、咨询电话:0766-8869020。
    附件:1.云浮市2011年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名单
    2. 云浮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单位联系一览表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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