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医院招聘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关于广州市黄埔区属两家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办法的规定,我局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广州各医学院校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公告如下: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没有发生和发现违法违纪行为。
(二)身体健康。
(三)通过招考录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
(四)符合招聘职位的其他条件要求。
二、招聘职位及要求
招聘职位情况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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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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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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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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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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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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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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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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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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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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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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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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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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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红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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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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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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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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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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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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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资待遇
通 过招考录用的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被录用人员第一年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关系在黄埔区人才管理办公室代理一年。代理期间,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区的有关规定执行。人事代理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手续,并享受黄埔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招考单位的聘用关系,其人事关系转黄埔区人才管理办公室挂靠,由本人自谋职业。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5月28日至5月6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
2. 报名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地东路333号大院537室黄埔区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3. 电话及传真:020-82378545,020-82378640。
4. 报名须提交资料:
(1)《黄埔区属两家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在校期间成绩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暂缓就业协议(2010年毕业生)、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复印件(A4纸)。
(3)提交同底大一寸正面彩色免冠近照两张。
(4)应聘者如已婚还须同时提交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明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或技术等证件的复印件(A4纸)。
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报名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区卫生局及用人单位对报名者的基本情况和提供材料进行审查。
拟招聘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低于此比例的,根据用人单位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三)组织考试
1.笔试:拟定于5月17日,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届时通知为准。
通过资料初审的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采取100分制,占总分的50%。
2.面试:笔试成绩前三名的应聘者参加面试,同一专业入围面试的末位如出现同分则同分者一并参加面试。笔试人数低于3名的,根据用人单位意见,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全部参加面试。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由招聘工作考察小组(卫生局及用人单位组成)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报区进员汇审领导小组汇审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未尽事宜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依据本方案所发公告由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文档附件:黄埔区属两家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表.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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