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招聘252人公告
201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
在职技术人才招聘公告(二)
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南府〔2009〕39号)的规定,为适应我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南海区卫生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技术人才。有关情况公告如下:在职技术人才招聘公告(二)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考共计划招聘252名在职人员,招聘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
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3、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
4、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的专业对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和年龄要求
1、在职卫技人员的学历和职称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的,需经招委会同意。
(1)现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取得副高以上职称,或具备学科带头人条件的;
(2)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在县级及以上医院工作,具有本科学历和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的;
(4)护理、康复专业应聘人员可放宽至须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5)麻醉专业、医学影像专业、病理专业、社区卫生服务站所需专业应聘人员可放宽至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6)全科医学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且具有南海户籍的应聘人员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及初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7)财务类、电子工程类和生物医学工程类等其他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年龄要求(时间计算截止至2011年4月30日)
(1)正高职称: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2)博士生、副高职称: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
(3)硕士研究生、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称: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4)其他专业技术人才:男40周岁以下,女35周岁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近两年内曾发生医疗事故者;
2、所牵涉的医疗质量争议事件未处理完毕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中的人员;
4、一年内曾获得招委会发出的聘用资格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请查看《201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在职技术人才招聘计划需求表(二)》(附件2)。
三、报名办法
本次卫生技术人才招聘将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通过南海卫生信息网(http://www.nhhn.gd.cn/wsj_01/)登陆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管理系统(http://61.142.239.167/)进行报名。具体程序和办法,请登录该网站查询。本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四、招聘工作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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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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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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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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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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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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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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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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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0日9时至5月18日17时(以服务器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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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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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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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19日至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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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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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技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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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19日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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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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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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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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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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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考察和业务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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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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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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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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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技能考核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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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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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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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8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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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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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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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个工作日(2011年7月11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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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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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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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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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由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7-86229289、86229234。
附件:1. 201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在职技术人才招聘实施方案(二)
2.2011年度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在职技术人才招聘人才需求计划表(二)
佛山市南海区卫生系统技术人才招聘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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