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招聘科研及行政人员公告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科研及行政人员公告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是广州市委、市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研究机构(正局级事业单位)。其基本任务是立足广州、研究广州、服务广州,为广州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和为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现急需招聘若干名科研及行政人员。一、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专业和人数
1、专业技术岗位10个。
(1)科研岗位9个。专业和研究方向: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政治哲学、人文地理、公共政策、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国际经济、国际政治、金融、商贸流通等。
(2)财务岗位1个。
2、管理岗位2个(科研管理岗位1个、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岗位1个)。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备《广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穗人发﹝2005﹞131号)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3、具备与所应聘岗位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并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与沟通能力。
4、熟练操作MS OFFICE及统计软件(如:SPSS、STATAS 、SAS等);熟练掌握本专业的科学研究方法;有较强的中英文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能力。
5、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咨询研究、课题策划有创新性构想。
6、熟悉广州市情,参与过政府或社会科学系统的应用研究课题或项目者优先。
7、身体健康。
(三)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
(1) 科研岗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系列),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系列),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在国外(境外)取得博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或在国外(境外)取得硕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国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认证书。
(2)财务岗位:有广州市户籍,男性,具会计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学士或以上学位,有会计上岗证,会计师或以上职称,熟悉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及相关财税政策,年龄在35周岁以下,有5年以上的财会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2、管理岗位
(1)科研管理岗位: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管理学、计算机信息管理或其他社会科学相关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男性,熟悉社会科学课题的运作过程与管理,善于协调与沟通,具有较强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211工程大学毕业生优先。
(2)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岗位:男性,中共党员,本科或以上学历(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年龄在28周岁以下,热爱老干部工作,吃苦耐劳,有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及驾驶证者优先。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1年5月24至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云安路119号广州市社会科学院602室人事处。
3、联系办法:
电话:020-86464125 联系人:刘小姐、古先生
E-mail:zhaopin2011@gzass.net 邮编:510410
4、报名资料:(1)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认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3)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若干;(4)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5、外地报考人员可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填妥后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正式报名表及其他资料可通过快递邮寄,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考试
1、考试范围:
本专业基本知识及行政能力,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与从事应用课题研究相关的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研究设计、各类推理能力和数字资料的运用能力、中英文表达能力等。
2、考试办法: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笔试和面试(答辩式面试与实操式面试)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答辩式面试与实操式面试成绩分别占面试成绩的50%。博士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简化考试程序,不要求参加笔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三)体检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科研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重新推荐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我院党组审定,对拟聘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的范围)。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项
1、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2、已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者,在通过我院公开招聘考试被接收后,需在我院专业技术岗位有空缺职数,且符合相应职称聘用要求(取得计算机模块及职称英语考试合格证书)的情况下,方可被聘用,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4、本公告在中国广州人事网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上发布。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2011年5月10日
附件: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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