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韶关市考录公务员体检通知(一)
韶关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党群口(含选调生)和法检系统考生体检工作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一、体检时间:2011年5月12日。
二、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体检当日上午7:00时前到中共韶关市委办公大楼(市熏风路9号)楼下集中。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三、考生每人需缴纳体检费300元,体检时交给体检医院。
四、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起床后不喝水、不吃任何东西,做到空腹体检。
五、体检时须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和医生的检查,体检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以及拒绝检查的,按不合格处理。
六、身高、体重、视力、血压、心电图等可即时给出结果的体检项目或事先服用药物可暂时影响体检结果的体检项目,考生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
七、体检结果由招录单位通知考生,对须复检的考生,统一安排在5月13日进行。
请考生阅读本公告后,于5月11日下午5点前以短信方式回复到13826301822,确认已获悉体检通知。手机短信回复样式:“第X小组考生XXX已获悉体检通知,保证按时参加体检。”
附:韶关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党群口(含选调生)和法检系统考生体检名单及分组安排(点击下载)
中共韶关市委组织部 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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