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门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安排
江门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2011年6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蓬江区委组织部组织股(江门市建设二路18号蓬江区政府六楼),电话:8222892、3228087。
江海区政府1号楼8楼1808室(江门市东海路338号),电话:3861878。
新会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堂(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12号),电话:6390573、6391102。
台山市委党校教学楼第一教室(台山市台城石花公园路),电话:5525761。
开平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大堂(开平市长沙街东兴大道爱民路2号东兴大厦2楼),电话:2299192、2257303。
鹤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鹤山市沙坪街前进路28号),电话:8896208、8899663。
恩平市委党建办(恩平市解放路市府大院大礼堂西侧办公楼三楼),电话:7726206、7735459。
三、提交材料
应届毕业生须持户口本、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表及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其中,属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报名表及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
往届毕业生须持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近期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报名表及准考证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鹤山市的考生,还须持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加盖公章),非中共党员须持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现户口在外地,或为集体户口,拿户口本原件确有困难的考生可携带迁入现户籍之前的户口本参加复审(能证明本人为招考职位所要求的户籍考生即可)。
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生证需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和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登陆江门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打印。
四、具体要求
(一)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持以上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前往所报考的市(区)相应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委托他人复审的,被委托人要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不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审核合格的考生在审核处领取《江门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面试通知书》,并在审核名册表上签名确认。
(四)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由各市(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入围的考生中相应递补面试对象。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工作于6月16日前完成。
中共江门市委组织部
2011年6月7日
201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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