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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在编人员公告

发布:2011-06-1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公开招聘23名在编工作人员公告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下简称珠海城职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分院本部、成教学院两大部分。院本部位于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成教学院(珠海市广播电视大学)位于香洲区人民东路123号。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对象、资格条件及酬薪待遇
    面向社会人员,分专任教师、行政教辅两大类别进行招聘,共招聘工作人员23名。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性良好,各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城职院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表1)。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发送报名信息、同时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具体方法:
    第一步:发送电子版《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表2)及《珠海城职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表3)至zhcptzhaopin@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以“姓名+报考岗位名称及代码”命名)。
    第二步: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复印件(原件考试时备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西湖城区金二路,联系人:组织人事监察处黄老师,邮政编码:519090。
    2.报名时间:受理报名材料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日17:00(考生具体报名时间以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材料:
    (1)《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珠海城职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地级市以上教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4)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5)其它须提供的证明材料(如部分岗位要求户口和人事关系在珠海的,须提供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及户口本复印件);
    (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4.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通知及领取《准考证》日期于2011年7月6日前在珠海城职院网站(www.zhcpt.edu.cn)公布。
    5.注意事项:①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低于3:1时将不予开考;②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备验。
    (二)考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合格线为70分,主要测试其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分数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1位)。
    (1)笔试(满分100分)。统一组织,闭卷形式。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人数1:4的比例,确定岗位入围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城职院网站和院本部一号楼大厅公告栏同时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试讲、答辩和实际操作(视具体专业而定)方式进行,由专业评委组现场评分、统分,并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岗位体检人选。
    考试成绩及各岗位体检人选,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城职院网站和院本部一号楼大厅公告栏同时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体检及考察
    由我院统一组织,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城职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适用)。
    由学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不能提供协议书的,按弃权处理,所缺名额依次递补其它考生。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三、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信息,可登陆珠海城职院网站组织人事监察处网页“最新通知”栏查询。
    (二)被聘用者需于2011年8月底前报到。被聘用者属于行政教辅岗位的,三年内个人不得提出转岗要求。
    (三)若招聘岗位未有合格考生时,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在总招聘职数范围内进行调整。
    (四)应聘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拟聘资格;所缺名额,在同岗位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1.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2.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五)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53030;举报或投诉电话:(0756)7253315。
    (七)学院同时招聘合同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发布在珠海城职院网站。
    附表:1.珠海城职院2011年公开招聘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编人员报名表
    3.珠海城职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在编)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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