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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1-06-14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公告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是广州市属公办普通高校,创办于1964年。现设有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石化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财经系、应用外语系、艺术与设计学院、餐饮管理学院等8个系(院)。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发〔2010〕128号),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向全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符合广州市准入条件;
    6、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二)应聘人员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要符合以下岗位的资格条件:
    1、拟招聘的职位代码、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职位代码 
岗位(类) 
人数 
岗位条件 
01 
工科类专业
带头人
3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漫游戏方向、图形图像制作方向)、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石油工程、油气储运技术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或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3、高校教育系列、或研究系列、或工程系列的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不受职称限制;
4、曾主持本专业省级以上示范性专业、精品课程或教研、科研、技术课题以及同时具有高校和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优先;
5、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专业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02
文科类专业
带头人
3
1、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设计或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或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3、高校教育系列、或研究系列、或会计系列、或经济系列、或工程系列的相关专业副高或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不受职称限制;
4、曾主持本专业省级以上示范性专业、精品课程,或教研、科研课题以及同时具有高校和企业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的优先;
5、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
03
工科类专业
教师
2
1、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车辆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动漫游戏方向、图形图像制作方向)、计算机软件、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石油化工、油气储运技术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3、高校教育系列、或研究系列、或工程系列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不受职称限制;
4、同时有在企业和高校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或曾主持以及参与市级以上示范性专业、精品课程或教研、科研、技术课题的优先;
5、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04
文科类专业
教师
4
1、工商管理、物流管理、连锁经营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金融学、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电子商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艺术设计或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并有硕士或以上学位;
3、高校教育系列、或研究系列、或会计系列、或经济系、或工程系列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不受职称限制;
4、同时有在企业和高校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或曾主持以及参与市级以上示范性专业、精品课程或教研、科研课题的优先;
5、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学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05
餐旅专业
教师
1、烹饪、餐饮、酒店管理或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
3、高校教育系列、或研究系列、或经济系列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者烹饪、餐饮管理的高级技师技能证;
4、有在餐饮行业累计 3 年或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同时具有在高校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5、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06
实验(实训)员
1、机械类、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餐旅类专业毕业;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
3、高校教育系列、或高校实验系列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或者机械类、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类、餐旅类专业的高级技师技能证;
4、有在企业相关技术工作经历和高校从事相关工作经历,或有被采用的相关技术成果的优先;
5、中级职称或高级技师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07
特殊技能
教师
1、机电、汽车、模具、数控、计算机、电子、音乐、舞蹈、乐器、体育类专业毕业;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或者是具有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的能工巧匠;
3、初级或以上职称,或相关的高级职业技能证书;
4、行业、企业的技能获奖;或者有突出的体育、音乐、乐器、体育、舞蹈等专业特长;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08
辅导员
3
1、专业不限;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中级职称;
5、有高校学生工作的全职工作经历;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
09
教学、图书、行政管理岗
1、专业不限;
2、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或以上学历;
3、中级或以上职称;
4、有在高校从事教学管理、图书管理,或行政管理全职工作经历。
5、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历(学位)或副高专业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其他资格条件:
    (1)应聘专业带头人、专业教师、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如现工作单位在高等院校的,须有从事应聘岗位的相关工作经验,并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出国(境)留学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鉴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3)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1年6月30日。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23日-6月30日(每人只能应聘一个相应岗位,多报或不填者均不接受报名)。
    2、报名资料:
    (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页、计划生育证明、职称证、学历学位证、广东省学历鉴定部门出具的高等教育各层次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高校教师资格证、结婚证、专业或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小1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按报名方式投递材料。
    3、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请特快专递邮寄送达,不接受电邮方式应聘,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邮寄地址:广州市环市东465号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人事处,请标明“应聘”字样。
    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请在面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4、应聘人员填报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的办法和范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7月6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为准。
    经过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者可参加笔试,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参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准考证》在笔试前,凭身份证原件自行领取,报考者须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理论知识、专业理论水平,着重考察应聘人员运用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笔试采用闭卷独立完成方式,满分100分,合 格分为60分,不指定考试用书。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广州人事网)、学院网站公布,成绩不带入面试 成绩。
    2、面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原则上按1:3的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到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不受此比例限制)。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广州人事网)、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测试、专业技术能力测试(教学能力、工作能力、技术能力测试)等。
    专业带头人和专业教师的面试形式包括试讲、面谈和答辩;特殊技能教师、实验(实训)员的面试包括面谈、实践操作和答辩;辅导员、教学图书行政管理岗的面试包括面谈和答辩。
    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当场通知应聘者。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最低录用成绩线为80分。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且达到80分(含80分)以上,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精神,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在合格人员中递补。
    五、考核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172号)文件精神,对体检合格人员,通过到拟聘人员的原工作单位、户口所在地街道走访或调阅个人档案等形式进行考察。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状况等情况。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 位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进行考核。
    六、确定拟聘人员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后,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中国广州人事网)、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和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为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执行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制度,享受学院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
    聘用为专业带头人的,其配偶工作及生活待遇面商。
    八、其他
    1、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招聘工作由学院纪委负责监督。
    招聘工作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zvtcrsc@163.com
    QQ群:105659217
    2、凡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3、如在通知报到期限内聘用人员不能如期报到上班的或在规定期限内聘用人员不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造成无法正常接收人事关系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二O一一年六月十日
    附件: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201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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