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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2011-06-1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1年教师招聘公告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地处历史文化底蕴深厚、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强劲的城市--广东省佛山市,是一所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地方综合性本科大学,2010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学校为硕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2011年拟招聘教师,具体如下:
    一、招聘人数:20人,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岗位名称、岗位数及岗位职责详细见附件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1年招聘人员岗位要求》。
    二、薪酬待遇: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按照国家、广东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其他人员按学校制定的相应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三、招聘范围:面向国内外。
    四、报名资格条件:
    (一)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二)具有招聘的专业技术岗位相应的专业职称或能力,达到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
    (三)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学历学位及年龄要求:具有学历学位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正高职称人员;硕士28岁以下,博士及副高职称40岁以下;教授45岁以下。
    凡应聘人员应无犯罪记录。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五、报名方式、考试办法和体检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E-mail发送电子简历,邮箱地址为:renshi@fosu.edu.cn。
    2.报名时间:自佛山市人社局挂网公告10个工作日后5日内报名。
    3.报名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事处人事科(校本部行政办公楼309室)。
    4.报名材料:(请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相关证书、证件;业绩成果
    (二)资格审查
    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时学校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发给面试通知。
    (三)笔试
    根据佛府〔2005〕15号文第十三条规定,我校拟招聘人员属于硕士以上人员,经政府人事部门核准,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前需携带报名材料的原件以供学校人事处核查,核查无误后方能进入面试。面试由以下环节组成。
    1.学院(部门)面试。由学院(部门)人事领导小组组织并实施,面试具体内容为试讲(含答辩)、技能操作(只对实验技术人员)等,由参加面试的教师(含部门领导)、学生(不少于20人)评分,当场宣布成绩,其中学生评分参照学校教务处制定的教学质量评估评分表。
    2.专家答辩。学校成立由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人才引进答辩专家组,应聘人员在学院(部门)面试后进入专家答辩程序,由答辩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表现评定分数,答辩结束后当场宣布成绩。
    在计算最终成绩时按以下方式确定:应聘者总成绩=学院(部门)面试成绩*40%+专家答辩成绩*60%。
    面试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参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结果。面试的结果及有关信息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主页“招聘信息”栏目中及时公布。
    (五)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不予聘用。
    (六)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学校组成考察小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凡通过以上程序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受聘,学校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主页“人才招聘”栏目中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他人员签订《广东省劳动合同》。
    聘用人选的确定原则: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择优确定。
    六、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完成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的工作。
    2.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3.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招聘联系电话:0757—83962588联系人:李老师,黄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334866(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7—82988984(学校纪委、监察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江湾一路18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528000
    附件: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1年招聘人员岗位要求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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