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招考职员公告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考职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将面向应届毕业生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46名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人数及职位
本次招考职员共46名,其中面向2011年应届本科及硕士毕业生招聘30名教师、面向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社会人员招聘16名校医,具体职位参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考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教师职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考,校医职位面向社会人员招考。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1)以下人员只能按应届毕业生报考:
①市外户籍2011年应届毕业生;
②市外户籍2011年毕业的留学生。
(2)以下人员既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也可按社会人员报考:
①2010年、2011年毕业的深圳生源(包含深圳院校,下同)毕业生;
②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1年内报考的(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超过1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报考符合条件要求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
(3)其他人员只能按社会人员报考。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市外户籍社会人员报考须符合我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但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也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1)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深圳高校2010年、2011年的毕业生;
(2)在市外院校就读的深圳生源2010年、2011年的毕业生;
(3)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满1年以上的雇员或连续聘用满5年以上的临聘人员,且目前在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临聘人员临聘时间均截至2011年6月30日(下同)。在我市不同机关事业单位中的相同岗位雇用或临聘的,其雇用或临聘时间可以累计。
(4)2011年6月30日前结婚,配偶具有深圳户籍,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此类人员按本款第1项“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的要求界定报考身份。
3、年龄要求
报考职员的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40周岁(197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学历要求
(1)学历性质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则大专、本科学历均可报考;
(2)职位要求为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学历的,报考者为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3)市外户籍人员报考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6月以来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须回生源地就业的免费师范生(深圳生源学生除外);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公告、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付费、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9日下午14:00至2011年6月23日下午17:00。具体程序和方法,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2011年6月30日上午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
2、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必须符合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个人条件与报考职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为教育类(初中),由70%的《教育教学基础和技能》以及3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组成;校医职位笔试内容为医疗类,由70%的专业基础知识以及30%的综合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组成。
笔试内容及大纲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咨询电话:0755-83776655。
2、笔试时间
2011年7月2日(周六)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或者到深圳市考试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2楼)查询。
4、笔试组织
笔试由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福田区人力资源局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线将于2011年7月13日下午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与笔试成绩一同于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
2、资格审查方法: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考生为资格审查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进入资格审查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要求笔试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考生均须到资格审查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审查结束。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并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审查。
3、须提供的材料
(1)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留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有以下情形的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2010年、2011年深圳生源毕业生的,须提供与学校签定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者落款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以后的推荐表(已派遣的提供相应学历证明即可);属2010年、2011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已派遣的2011年市外户籍毕业生只须提供相应学历证明。
②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职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2),该表在资格审查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
(2)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3)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查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福田区教育局联合成立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按照招考公告公布的招考条件、要求,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合格者给予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福田区教育局具体落实。试题由福田区教育局命制,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三者缺一不可)。
3、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报考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X代表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数,Y代表该职位拟聘人数, Z代表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
(一)X≥3Y,则Z=Y(X>3Y是指末位考分并列的情况);
(二)若X<3Y,且X/3刚好为整数,则Z=X/3;
若X<3Y,且X/3不为整数,则Z为X/3+1取整数位,其中若取整后Z=1,则要求考生总成绩须达到60分。例如:某职位拟聘人数(Y)4人,经资格审查后进入面试(X)的只有8人,则该职位最终聘任人数(Z)为3人(8/3+1=3.67,取整数)。
同一职位由于总成绩相同难于确定人选的,在拟聘人数范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最终人选。
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体检时间及地点由福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考察
考察内容为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经用人单位考察不合格的,报福田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后审定,审定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经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在“福田政府在线——招考专栏”网站上公示7天。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关于聘用的有关规定的,由福田区教育局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福田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审核审批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及《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考由福田区纪委(监察局)选派工作人员参与。
(二)本次招考相关资历及年龄要求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1年6月30日。
(三)拟聘人员统一到福田区教育局报到,由福田区教育局根据其本人专业及资历情况安排到福田区属各学校,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四)本公告由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福田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ft.gov.cn
2、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szhrss.gov.cn
3、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六)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8332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考职员职位表》
附件2:《深圳市聘用职员、雇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福田区人力资源局 福田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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