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事业单位招聘面试、体检、考察等问题通知
关于江门市市直201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体检、考察、聘用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为做好江门市市直201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
市直2011年上半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行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种面试形式,以下简称“面试”。
(一)面试对象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所公布的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需按照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对入围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定后通知考生。对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将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需考生本人书面或短信申明放弃,用人单位须做好记录,同时可按职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资格复审须提交的资料: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报名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有单位在职人员应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须取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所应聘岗位有学位或专业技术资格方面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单位和面试时间安排
(1)公共类事业单位
面试单位:江门市市区市政设施管理监督站,江门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江门市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江门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档案馆)、广东省江门市江门公证处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2)卫生类事业单位
卫生类事业单位的面试统一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
面试单位: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皮肤医院、市口腔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红十字会医院、市疾病控制中心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
结构化面试场地安排和集中地点
面试地点:市人社局幸福路办公楼4楼(幸福路20-22号)。
考生集中地点:市人社局幸福路办公楼3楼(幸福路20-22号)。
①考生务必保持通信工具的畅通,留意江门人事考试中心网上的通知公告。
②考生集中时间:集中具体时间以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通知为准,不依时报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2、采用专业技能测试的单位和面试时间安排
面试单位:江门市广播电视大学、江门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江门市启智学校、江门市理工职业技术学校、江门市第一中学景贤学校、江门幼师、江门一中、培英高级中学、江门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江门市直教育会计核算中心
面试时间、地点:属市教育局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除江门市广播电视大学外的单位)面试时间、地点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其余单位面试时间、地点自定。入围考生可按招聘公告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生面试所需携带的资料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选择不予递补的,应致函市人社局提出不予递补申请并说明原因。
(二)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其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执行,其他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
三、考察
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通过笔试、面试或技能测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四、聘用手续
(一)资格复查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用人单位应将相关资料送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伪造报名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复查无误后,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二)公示
市人社局审核单位提交的资料,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上公示7天;
(三)试用及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分别向用人单位、聘用人员发出同意聘用通知,用人单位到市人社局领取聘用通知及相关资料,资料及其用途如下:
(1)同意聘用的通知(用人单位存入文书档案);
(2)聘用通知书(用人单位发给聘用人员);
(3)《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1式2份(1份存入聘用人员档案,1份存入用人单位文书档案);
(4)考察报告(存入聘用人员档案);
(5)《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存入聘用人员档案)。
2、用人单位将《事业单位聘用通知书》发给聘用人员,聘用人员按照聘用通知书上的说明办理调动、档案迁移手续;
3、聘用人员到市人社局报到后,将市人社局盖章确认的介绍信(含供给关系介绍信)交回用人单位;
4、用人单位凭介绍信、编制使用卡等资料到市编办办理相关人员入编手续;
5、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用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合同内容可按照市人社局提供的指引填写;
6、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名册表》,并携市编办盖章确认的介绍信到市人社局办理岗位确认手续,岗位名称应与公开招聘公告中的岗位类别相一致;
7、用人单位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名册表》、介绍信、聘用人员档案等相关资料到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审核确定聘用人员工资。
以上通知由江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873783、3873786(市人社局职员和雇员管理科)、3873733(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