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雇员招聘公告
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专业技术雇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专业技术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人数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信息技术科专业技术雇员,共3名。
(二)招聘条件
1、愿意并有能力履行专业技术雇员义务;
2、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计算机技术及应用、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或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员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3、身体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本市户口。
二、专业技术雇员管理及薪酬
所聘人员按照佛府办[2011]33号文管理,签订劳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期满能胜任工作者,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薪酬为:普通专业技术雇员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执行一级一档7000元/月,试用期薪酬按月平均薪酬的80%标准计发。
其它相关福利按佛府办函[2011]144号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1年6月20日到2011年6月26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7号二号楼三楼,联系电话:82981171;82980057)
(二)报名要求:报名者按本公告的招聘条件,持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获奖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3张到社保局人事科报名;或将相关资料发送到以下邮箱:reshi@fssi.gov.cn;经资格审核合格,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四、考试事项
直接采取面试方式测评。面试的主要内容为专业知识水平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
五、体检和考核
对面试成绩按高低顺序排列,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拟招聘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文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佛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招聘专业雇员报名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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