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新兴县招聘48名教师通告
广东省新兴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一、招聘专业岗位及名额
全县招聘教师48名,各学科岗位及名额如下:
(一)普通高中教师(招本科毕业生)
学科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美术
|
音乐
|
计算机
|
体育
|
小计
|
小计
|
3
|
5
|
6
|
1
|
2
|
2
|
3
|
1
|
1
|
2
|
2
|
1
|
1
|
30
|
新兴一中
|
0
|
4
|
4
|
1
|
2
|
2
|
3
|
1
|
1
|
|
2
|
1
|
1
|
22
|
惠能中学
|
3
|
1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6
|
华侨中学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
|
0
|
0
|
0
|
2
|
学科
单位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历史
|
地理
|
生物
|
美术
|
体育
|
小计
|
小计
|
2
|
2
|
2
|
1
|
1
|
1
|
1
|
1
|
11
|
水台中学
|
1
|
1
|
1
|
0
|
1
|
0
|
1
|
0
|
5
|
里洞中学
|
1
|
1
|
1
|
1
|
0
|
1
|
0
|
1
|
6
|
学科
单位
|
牧医
|
旅游
|
汽车维修
|
企业管理
|
生物工程
|
机电
|
小计
|
职教中心
|
2
|
1
|
1
|
1
|
1
|
1
|
7
|
如某个学科岗位对口专业报考人数不足,可将招聘名额调剂到其它紧缺学科招录。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扎实,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心理素质好,能胜任岗位工作。
三、招聘范围
(一)2008年至2011年全日制大学毕业生(不含机关和国有事业、企业单位在职人员)。
(二)在我县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期满的毕业生。
(三)学历及资格条件:
1、专科:只限本县户籍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大学毕业生;
3、职业指导教师:全日制专科以上的毕业生。
应聘者报考的学科必须要与所学专业对口,并且具备教师资格证(或应届毕业生具备资格条件,报考职业指导教师的除外)。
(四)符合现行广东省计划生育政策。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11~13日(上午:8:30—11:00,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新兴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新城镇北大垌文华路46号,联系电话:0766—2978177。
4、报名要求:应聘者只能报一种类别岗位。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2011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以及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户籍证明(专科只限新兴籍毕业生)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半身一寸彩色照片2张(属“三支一扶”支教期满应聘者,还需提交服务单位所在地的政府人事部门的证明材料),交报名费和考务费共80元。要认真填写《新兴县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并确保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
5、报名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组织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的人员发给准考证。
6、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7月18日至19日
五、考试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7月20日
2、笔试地点:新兴县职业教育中心
3、笔试科目:所招考学科的基础知识(其中:美术、音乐、体育、计算机、汽车维修、机电考基本操作)
4、笔试成绩:每科卷面分以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学科基础知识+“三支一扶”应聘者加分10分。
5、查询成绩:2010年7月22日。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10年7月21、22日。
2、面试地点:新兴县职业教育中心。
3、面试科目:抽选相应学科备课一节(时间为2个小时)和试讲一节课(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上课完毕后,面试评委小组当场打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六、确定拟聘人选
按应聘者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计算考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按粤人发〔2007〕141号文的规定,在笔试总分上加10分),总成绩达到合格线60分以上,并按招聘岗位类别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经县教育局上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公示7天。对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不能通过者,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公示人选。
七、聘用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编聘用手续,属公办教师,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待遇。新聘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五年),实行试用期一年(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招聘纪律
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招聘考试和录用各项工作,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新兴县教育局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