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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潮州市湘桥区招录教师公告

发布:2011-07-0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潮州市湘桥区2011年招录教师公告
    为促进湘桥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经区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坚持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竞争上岗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录岗位及数量:
    本次公开招录中小学教师39名,招录岗位见附表。
    三、报考范围条件:
    1、2011年应届和2010年申请暂缓就业的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毕业生(含湘桥区外生源,能自行解决住宿问题的毕业生)及潮州市生源的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2007年以来未上岗的湘桥区生源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毕业生。
    2、心理学职位、虹桥职业技术学校所设职位,全日制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报考。
    3、报名参加竞争中小学各学科所设岗位的,必须是专业对口(小学科学职位师类各专业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中学及职校各职位的必须是本科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办法: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报到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师范类毕业生证明(院校盖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若还没办理毕业证书及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递交就业协议书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院校证明原件。
    2、独生子女的必须上交由县(区)计生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
    3、毕业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湘桥区招录教师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并各贴上1寸半身近照。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5日---17日
    2、报名地点:湘桥区教师进修学校(潮州市中山路61号)
    六、考试
    1、考试方式
    本次招考采用面试和笔试相结合的办法,先面试后笔试。
    面试内容:仪表仪容、普通话、粉笔字、回答有关教育教学问题。
    笔试内容:教育基本理论,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中小学教材教法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成绩计算
    面试、笔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分)+笔试成绩(60分)+奖励分(独生子女的加1分;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者加2分)。
    3、考试时间
    ①面试:7月21日—23日。
    ②笔试:7月25日上午。
    七、公布成绩
    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区教育局在湘桥人才网和湘桥教育信息网公布成绩。
    八、体检
    根据各专业设岗的职位数和公布的总成绩排序,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要求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九、考核
    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和区纪委组成考核小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核,并由区教育局提出招录意见。
    十、公示
    根据考生的考核结果,确定拟录人选,并将拟录人员名单在湘桥人才网和湘桥教育信息网公示,时间7天。
    十一、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拟录人员确定为正式录用人员。由区教育局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派遣、列编手续。
    咨询电话:0768—2259400。
    附:二○一一年湘桥区录用师范类毕业生设岗情况表
    潮州市湘桥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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