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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2011-07-0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梅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梅州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是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自收自支。该基地是全省规划建设10个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之一,是梅州市培养高技能人才、推动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的重点培训基地。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和工作实际需要,需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二、招聘计划
    医务人员(专技岗)1人,职员(管理岗)1人。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梅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职位表》;
    (六)报考年龄的计算截止到2011年7月7日。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蓝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清楚,附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提供身份证、户口证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国有单位工作的应聘者,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应聘人员考试前2天到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
    报名地点:梅州市江南梅塘东路85号市高级技工学校办公楼四楼会议室;联系人:王赢梅,咨询电话:0753-2321606。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21日至7月23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
    (二)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可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下载],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应符合招聘条件,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
    (三)报名收费
    经物价部门批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参照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共50元。
    五、考试
    (一)职员(管理岗)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
    1、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考试主要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行政管理、公文写作,一年来的时事政治。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梅州市人力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hrss.meizhou.gov.cn/)及各单位的门户网站上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二)医务人员(专技岗)采取“面试+实操”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其中面试占40%,实操占60%)。
    面试、实操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
    面试、实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实操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面试、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社局网址: http://hrss.meizhou.gov.cn/)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九、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自收自支),参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本方案由梅州市高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2011年上半年梅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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