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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协机关2011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2011-07-1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省政协机关因工作需要,面向省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机关岗位,处级(含)以下职务3名。
    二、选调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吃苦耐劳,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历年年度考核称职等次以上。
    (二)具有“211”工程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人员。同等条件文科专业毕业者优先。
    (三)副处级40周岁(1971年以后出生)以下;主任科员(含、以下)35周岁(1976年以后出生)以下。
    (四)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理论研究能力。长于撰写领导讲话稿或其他重点文稿并为省级以上刊物采用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以特快专递方式报名。报名材料请寄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明月二路66号广东省政协办公厅人事处。邮政编码:510600.联系电话:020-38308394、38308396、38308399(传真)。勿访。
    (二)报名材料(所有材料纸张请用A4规格)
    1、报名登记表(从广东省政协网:www.gdzxb.gov.cn下载);
    2、工作证、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1-2篇。
    (三)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8月5日止,以报名邮件邮戳为准。
    四、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符合条件,通知本人参加笔试。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1年8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请携带工作证、身份证、户口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面试时间初定2011年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考察包括征求报考者所在单位意见;了解报考者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报批和办理转任手续: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未获选调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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